工具装配工的培训要求:

1.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的培养周期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升培训期:大三学生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水平不低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小时;技术人员应不少于300标准小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工具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培养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养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

3.培训场地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面积80㎡以上的场地,可布置8个工作站和相应的设备、必要的工具和量具,以及符合操作规范的灯光、照明、安全等设施。1.8鉴定要求1.8.1适用于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

申报条件

——大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达到本专业正式培训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2)从事本职业培训工作2年以上。(3)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达到本职业正式培训规定的标准学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4)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达到本职业正式培训规定的标准学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二)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

——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专业技师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二)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3)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专业)毕业生和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取得本专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本专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专业高级技师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2)取得本专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