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巩固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以下简称60号文件)下发后,广东省各级政府、国土、财政、农业等部门抢抓机遇,密切配合,迅速掀起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高潮,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各级政府工作重点。目前,广东省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农村土地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是新时期加快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保障农民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一年来,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把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层层落实责任,统筹规划,高位推进。把确权工作作为深化“三农”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推进试点工作。

(一)实施方案,建立两个工作机制,* * *配合,形成了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此外,还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操作规范》和《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流程图》,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提供政策指导。一些城市和试点单位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建立两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确权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12省级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试点单位中,18个县和5个镇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首的领导小组进行登记发证,1个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建立土地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以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各地不断建立健全农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制度,通过民主协商、调解仲裁、司法诉讼等方式,就地解决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和研究,深入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宣传方面,制作并在广东电视台播放了确权公益宣传片,在《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等报纸开设了确权专栏,设计制作了确权流程图挂图,向农民朋友发出了确权公开信,发放了土地确权60题解答小册子,设计了农民绘画系列宣传确权。全省发放确权宣传资料654.38+0.2万余份。培训方面,多次举办由地级市分管领导、农业局局长、县(市、区)书记(或县长)参加的全省农村土地确权专题培训班。全省各级共培训3.83万人次,为确权工作提供了支撑。调研方面,组织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发展研究中心、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赴珠三角地区开展确权登记专题调研,从不同角度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权及监管方式、农村土地所有权等重大课题研究。

(三)开展工作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制度。一是全力推进确权工作。建立了24个干部挂钩联系确认登记发证试点单位制度,加强对联系点的业务指导,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联系点确认工作,督促联系点落实责任措施,确保确认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进度通报制度。编辑出版工作简报,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讨论问题。同时,实行月度通知,通过“值班管理”,促进工作速度。以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各地不断建立健全农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制度,通过民主协商、调解仲裁、司法诉讼等方式,就地解决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据统计,自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各地成功化解土地权属纠纷、流转纠纷、特殊群体用地、村集体调整承包地等土地存量纠纷1325件,其中仲裁委调解裁决1件,农村调解1件,土地确权过程中未发生新的矛盾纠纷。

(四)完善土地承包管理,抓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有利于建立权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原始依据。根据中央部署,广东省自2011起,在河源市源城区、云浮市云安县、梅州市蕉岭县、清远市阳山县、肇庆市高要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2014年4月底,部署18县6镇启动试点工作。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全省各地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有序推进。目前,77个县(市、区)326个乡镇3500个行政村已启动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实测面积242万亩,涉及承包地块331万块,发放承包经营权证6.79万份。其中,24个省级试点单位、263个镇、2884个行政村已启动确权工作,完成实测面积21.3万亩,涉及承包地块272万块,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8万份。河源东源、梅州蕉岭、肇庆德清、清远阳山、佛山三水等试点县已基本完成确权外业调查任务。

(五)盘活土地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近年来,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服务,在合法、有偿、自愿的原则下积极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理引导工商资本在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促进了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地产出率和农业生产经营效率。2014年,全省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852万亩,占承包户面积的29.2%。主要方法:一是做好宣传培训,推广工作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级干部准确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提高业务水平。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为各地推广工作提供参考。二是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夯实流转基础。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妥善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四不清问题。三是建立健全流通服务市场,搭建流通平台。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763个,为畅通土地流转渠道、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完善流通保障机制,确保流通规范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粤省委办[2015]28号),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统一制定流通合同,规范流通行为。五是培育多种经营主体,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承接农民自愿土地流转,吸纳农民就地就业,带动农民增收。

通过试点工作,全省各地在妥善解决土地面积不准、土地面积不清、权属不清、登记簿不完善等问题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加强了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保护,有效解决了部分土地承包问题,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夯实了基础,摸清了底数,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土地所有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基层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顾虑,农民对确权工作的认知度较低。现在很多基层领导干部,甚至一些市县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够。一些地方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怕”,即怕确权会造成农村矛盾的长期积累,怕确权会增加以后征地的难度,怕确权会影响已经取得流转土地经营权的经营者。因此,推进确权工作不积极、主动、缓慢,成为一些试点县(镇)开展工作的最大障碍。珠三角地区和粤东地区的基层干部仍存在严重的求稳怕乱情绪。他们普遍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持谨慎态度。宣传工作不够积极,试点工作相对被动。群众对确权的“渴望”与政府对确权的“关心”形成鲜明对比。

第二,在政策法规层面,如何坚持权利优先的原则,是珠三角核心区和众多城市郊区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地区没有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和承包政策,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复杂,农用地非农化比例高,农民确权到户意愿强烈。在这些地方,人地矛盾也更加突出。早期,外出返乡者、“嫁女”、“养男”等特殊群体争夺名额,但现实是无地可分。此外,一些地方在承包期内不断调整土地承包关系。虽然不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但群众认可了既成事实。个别地方村集体以维持公共支出为由,长期超标储备机动地,与民争利。这些都增加了确权登记颁证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第三,在制度设计层面,迫切需要用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综合考虑,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体推进。确权登记颁证涉及面广,各地、镇与镇、村与村的情况各不相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叠加而比较复杂,不可能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就能很好地解决。很多问题涉及很多方面,单靠一个部门很难协调。比如珠三角核心区和部分城市郊区实际改变用途的耕地如何确权,可能涉及征地制度、“三旧”改造、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等多个方面,必须通过部门联动研究解决方案。此外,农村产权制度、乡村治理等配套措施也必须跟进。

四是在具体工作层面,急需协调落实市县财政补贴和1: 2000航拍影像图。广东省耕地地形复杂,地块分散,确权成本高,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财政相对紧张,耕地多,所需资金大。虽然国家财政每亩补助10元,省财政也明确对珠三角地区以外的县(市、区)每亩补助10元(江门开平、台山每亩7元),但粤东西北各县(市、区)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另外,根据国家法规标准要求,需要1: 2000航空影像图作为基本依据。但在前期试点工作中,很多地区主要使用小飞机获取影像地图,拍摄成本高,质量难以保证,工作进度缓慢。尽快组织统一航拍,免费提供,刻不容缓。经过多方协调努力,全省统一航拍工作已经启动。

三、下一步土地确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广东省将继续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切实履行职责,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彻底抓好,真正做到“确权颁证”,让农民吃下“定心丸”。

(一)完善确权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确权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对各地确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率先完成确权任务的试点单位,及时组织成果验收。指导各地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土地承包,建立健全登记簿,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推进工业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依靠确权解决现有土地纠纷,坚决防止出现新的矛盾,确保确权稳中求快,让确权结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继续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各地确权工作进展。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地尽快明确确权时间表和路线图。在维护稳定、尊重民意、依法依规、优先精准用地、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粤东西北土地确权进度,2015年50%以上的承包地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督促珠三角核心区严格把握确权不确定范围,选择若干街道(村)探索在条件成熟、基础好、农民认可、队伍强的县(区)开展确权试点,找准突破口,试水珠三角区域深水区。

(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信息畅通、运行高效、服务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鼓励农民承包土地向农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流动。鼓励互换,解决承包地碎片化。引导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互换合并土地,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4)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加强争议仲裁制度建设。收集整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政策问题,加强分析研究,谋划对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农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

(来源:新浪。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