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素质拓展加分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整合和深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主教学渠道之外的各类活动和工作项目,帮助和引导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习差异化是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将学生素质拓展全面纳入学分制管理和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第三条素质拓展训练属于实践课程模板,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毕业前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素质拓展活动,修满相应学分。

第二章质量发展信用体系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6学分,其中必修3学分,选修3学分。在这个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素质拓展学分。必修学分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素养学分、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科技学术和创新创业学分三个模板。学生必须按学校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应的学分。每个模板的额外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但三个必修学分模板不能相互替代或抵消。选修学分包括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等三个学分模块。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选修各个模块的课程,也可以不受模块限制选修一到两个模块的课程。只要累计学分达到3分,就可以完成选修学分。

第五条素质拓展必修学分原则上需要在前三个学年修完,一般不允许延期。因特殊情况未修完学分的学生,需要在第七学期补上未修完的学分。选修学分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第七学期前修完即可。

第三章质量发展信贷评分标准

第七条学生通过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取得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学分。思想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教育活动、以“爱国、成才、奉献”为主线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时代主旋律、针对性和思想性强的特色小组活动。具体学分、对应绩效评价标准、责任部门见下表(1)。

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同年可以累积加分,但会以相同的荣誉分等级奖励,只取最高分,不累积加分;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申请当年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学分。

表1-思想政治和道德素养学分评分标准表

信用类别

活动形式

评分标准

认证主管

思想政治道德修养课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学生(如主题团日、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精神讨论、先进事迹报告等。)不迟到,早退,考核后无故缺席。(请假者需开具正式请假条,第二天及时销假),每学期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