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合肥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一,学院的性质,办学特色
我院是一所以工、经、管为主,文理教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学院是全国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中德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示范高校,安徽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以“本土、应用、国际化”为办学定位,经过30年的办学历程,逐渐形成了鲜明的国际化办学特色。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011年,我院面向全国17省市安排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计划4000人,本科招生计划3800人,高职(专科)招生计划200人。
三、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2000)259号文件,我院今年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1.除特殊专业外,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文科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科专业3900元/生/学年。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600-1000元/生/学年;
2.特殊专业收费标准如下(本科):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等专业4290元/生/学年;英语、日语、德语、新闻等专业385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工业设计、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装修方向)、动画7000元/生/学年。
3.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国内收费标准:本科10000元/生/学年;大专9000元/生/学年。经省物价部门批准,中外合作培养物流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1)、工业设计(3+1)专业的,额外收取项目管理费5000元/生/学年。其他相关费用请参考合肥学院2011中外合作培养专业招生简章。
以上费用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四、中外合作培养专业(请注意各省《报名指南》一书中的代码)
经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批准,以下专业为中外合作培养专业:
1.物流管理是教育部批准的与德国高校合作培养办学专业。该专业约50%的专业课由德国专家授课,学制四年。在进入大三之前,你必须通过TestDaF,其中第六学期你将在德国合作学校学习。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的,双方院校分别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双方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优秀毕业生经我院推荐,德国高校审核后,可赴德国高校攻读硕士学位。
2.对外汉语和韩语专业(2+2),国内两年,韩国两年。学习成绩合格的,双方颁发学历证书,符合双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同时授予学士学位。
3.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德语(经贸方向)(2+3),国内两年,德国三年,学习成绩合格,双方颁发学历证书,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同时授予学士学位。
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专业(3+1),国内三年,德国一年,学生已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毕业证书由符合双方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合肥学院和汉诺威应用技术大学或相关大学颁发,学士学位分别由合肥学院和汉诺威应用技术大学或相关大学授予。
以上本科专业国内学费均为10000元/生/学年。
5.网络系统管理与旅游管理专业(1.5+1.5)前1.5年在国内完成学业,后1.5年,经本人申请,考试合格,可在韩国完成学业。按规定完成学业并经考试合格的学生,由双方院校颁发大学毕业证书。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继续在韩国读本科(国内只发大专毕业证)。如果不符合留学条件,可以继续在国内完成学业。学费还是9000元/生/学年,毕业时只发我院毕业证。
以上两个专业1.5年国内学费均为9000元/生/学年。
6.报考中德合作(2+3)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中小学12年学制(指小学至高中12年的教育,不含复读和学费)。
7.上述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学生在国外合作培养机构学习期间的学费由国外合作培养机构收取(标准以我院与合作培养机构协议为准)。
8.上述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出国前,必须通过我院国外合作培养机构组织的语言和基础课程。
9.对于上述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合肥学院国际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合府发〔2009〕66号)执行,同时,留学期间学籍按照《合作院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人员培训
学院充分利用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借鉴德国应用技术大学先进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改革,赢得了国际跨国公司的关注和支持,以及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的重视和肯定,学院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助措施
1,奖学金。学院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20%,最高800元/生/学年。另外还有个人奖学金,韩中教育文化交流协会(韩国)优秀奖学金2000元/生/年,以我院毕业生为主创办的罗顿集团奖学金2000元/生/年,西门子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3000元/生/年。
2.学生贷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生/学年,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3.勤工俭学基金。学院积极组织困难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设置500个勤工俭学固定岗位,以及部分非固定岗位,让困难学生通过适当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
4.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学院每学期定期资助贫困生,发放助学金。
我院郑重承诺,不会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7.入学后可以申请专业调整吗?
首次在省(市、自治区)报考我院高考的考生(征集志愿后填报的除外),其高考成绩比我院在本省(市、自治区)的高考成绩高出30分(含30分),符合我院招生规定,未达到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可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向学生公布调剂限额
一学期后如需申请专业调整,按合肥学院行政办(2006)11号文件和合肥学院行政办(2009)66号文件执行。
八、新的激励政策
为鼓励考生报考我院,学院设立了录取奖学金,对第一个有意愿报考我院的本科生,按照成绩前六名(无、理)给予奖励,第一名6000元/生,第二名4000元/生,第三名2000元/生。
九、毕业生就业
我院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为了帮助毕业生就业,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及时发布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等一系列措施,引导毕业生走向社会。我们学院非常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毕业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知识面广,适应性强,应用性强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截至2010年8月底,201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7.9%,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8.46%,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本政策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