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如何才算完成了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当年完成继续教育。

通过考试

通过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任意科目。

获得专业文凭

取得当年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国家承认)会计、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毕业证书。

发表的论文

年内完成一项由地(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发起或授予的会计专业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经济杂志上发表会计学术论文。

参加培训

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

打印认定记录。

对于可视为当年已完成会计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携带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可视为当年已完成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备案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