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疫情补助
1.医护人员补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直接参与确诊患者救治和核酸检测的医护人员按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参与其他疫情防控工作的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对企业的补贴:冷链行业重点行业及相关岗位人员可享受全额财政补贴,企业可享受一定比例的防疫消毒费用财政补贴。如果企业想获得,可以咨询上海市卫健委,填写材料,提交申请。疫情期间,企业还可享受员工在线技能培训费补贴。具体标准是每个员工可以享受三次不少于24课时的培训。如果企业想申请这项补贴,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填写材料提交申请。
3.对个人的补贴:疫情期间缴纳失业保险的个人,可以申请失业保险补贴。前12个月领取失业补贴的,按月标准1975元发放,13至第24个月领取失业补贴的,按月标准1580元发放,延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按月标准65438+发放。居民如果想领取,可以通过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领取。
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根据形势和情况调整优化防控策略,综合实施退税减免、降费减利、租金减免、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帮助企业稳定岗位等帮助企业脱困政策,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以最低成本取得最大防控效果。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控人员临时工作补贴的通知》。对直接接触待调查或确诊病例的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体检测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给予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