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培训申请见证补贴有次数限制吗?
法律依据:《福建省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一、资本支出范围
(1)支出项目
资金支出范围按中央和我省规定执行。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支出项目主要包括: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实习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等。此外,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本地区促进就业工作。”根据《就业补贴管理办法》,省政府还增加了部分项目支出,各地要结合省情和本地实际积极落实。
(二)支出标准
考虑到我省山区和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为提高补贴的准确性,明确在省级确定的原则下,由各设区市财政、人力资源部门确定具体标准。各地要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行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适当提高指导目录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同时,允许各地适当提高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中央和省级出台的政策重复或同一事项适用多项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以升补降”的原则给予支持。此外,《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社文[2017]346号)中已明确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6000元,下一步我省将通过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8]66号)予以提高。由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的具体办法尚未出台,下一步将结合《办法》制定确定补贴标准;确需明确各地工作的,可以按照第六条的规定,参照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