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管理,充分发挥就业作用,制定本指导意见。

01帖子性质

1.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它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而提供的过渡性救济措施。这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正式列为用人单位职工。退役士兵与特殊公益性岗位管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应用条件

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选择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无法就业或下岗失业,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3.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动离职或者主动辞职选择特殊公益性岗位的,不予支持。

03后期开发

4.坚持以县(市、区)为主体,充分考虑退役士兵的优势和特长,统筹安排,多元化、多层次开发岗位,不开发没有实质性工作内容的岗位,探索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开发岗位。

岗位开发适用范围包括:(1)城乡辅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综治网格员、交通协管员、治安联防协管员、保安、市场管理员、劳动保障协管员、消防协管员、灾害信息员等。

(2)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社区服务人员、公共停车场收费员和管理员、城市保洁员、公共设施维护员、保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单位服务人员等。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工人、服务岗位:调度员、司机、打字员、物业经理、门卫等。

(4)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部门派出的编外服务岗位:向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社会组织派出党建联络员,民营企业设立的党组织,消防监督员、环保监督员、安全生产监督员派驻企业。

(五)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开发的其他岗位。

5.根据?属地管理?退役士兵原则上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服务站提出申请,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岗位发展情况分批安排上岗。

教育管理

6.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引导特殊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四个意识,坚定?四个知心话?,练习?两次保养?爱党爱国,爱岗敬业,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特殊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勤政爱岗,认真履行职责。使用单位应严格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

7.做好特殊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录入党员信息?灯塔?党建在线?党员信息库。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通过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谈心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引导退役士兵党员积极参与组织生活,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工资和待遇

8.工资(含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奖励。基本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考核奖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工资已经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倍的,可以继续执行。

管理评估

9 .县(市、区)退役士兵事务部门负责本辖区退役士兵特殊公益性岗位的资格审查,并指导退役士兵服务中心(站)开展日常服务。市级部门开发的特殊公益性岗位,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和指导管理。

10.退伍军人事务部责成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协议,通过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其工作表现,定期通报用人单位管理工作情况,对管理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对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1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开展评先选优活动,严格考勤。对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退役士兵给予表彰奖励。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应依法与其解除特殊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并取消待遇。

(1)严重违法违纪;(二)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三)组织、策划、参加非法社会组织、聚众上访的;(四)不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七)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办理营业执照,成立社会团体;(八)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口通道

12.通过考核、申请、自主择业、工作调动等方式退出特殊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应当办理解除特殊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手续。

13.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各级退役士兵事务部门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

14.公安、综合执法等单位在招录辅警、协勤人员时,应当优先招录特殊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

15.村(社区)?两个委员会?改调整,优先推荐工作实绩突出、工作能力强、热心群众服务、在党员中群众威信高的退役士兵?两个委员会?团队。

16.各级政府引导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定期对特殊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进行定向招聘。

17.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特殊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按有关规定办理。

组织

18.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组织领导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统筹开发专项公益性岗位;组织部门牵头协调退伍军人事务部和服务管理保障机构,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和转移工作,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保障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做好特殊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退役士兵事务部门负责提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需求意见,对退役士兵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