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如何形成的?自由贸易区及其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一)发展进程简史
1,1967东盟成立于8月8日。英文缩写是ASEAN。虽然东盟成立的目的是“倡导以平等合作的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东南亚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但其根本意图是遏制东南亚* * *生产力的扩张,其政治意图大于经济意义。后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逐渐转变为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集团。目前,东盟有十个成员国,即: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秦、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
东盟十国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亿,GDP总量约7370亿美元(统计1998),GDP平均增长率从1999增长3.3%。预计2000年的增长率为4.8-4.9%。到2010年,东盟GDP有望达到9550亿美元。1999年东盟对外贸易总额约为6206亿美元,中国与东盟贸易额为21748亿美元。从65438年到0999年,流入东盟的外资达到169亿美元,其中来自美国的投资高达94亿美元。
2.1992 1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签署了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的协议。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是增强东盟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我们期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力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促进东盟内部贸易和投资。会议随即签署了一份代表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重要标志的纲领性文件,即:“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有效包容性关税方案协议”,英文: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private Tariff Scheme for India(简称CEPT)。会议决定在未来15年,即2008年前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5年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加快建立AFTA,即把原定时间计划从15缩短到10,即在2003年前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3.AFTA自1992提出至今已有八年多,但由于各国意见不一,初期发展相当缓慢。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积极领导下,它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更有组织的运作模式,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范围日益多样化。
65438+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召开的第13届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决定,将中国、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新西兰、泰国6个原有成员国的贸易自由化完成时间表提前至2015,其余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将于2018实现贸易自由化目标。再者,1999年东盟第三次非正式峰会宣布,6个创始国将提前5年,即2010年前完成贸易自由化;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也将提前三年在2015年实现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并预定在2002年将东盟地区建成自由贸易区。
(2)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措施
1,关税措施,实施“* * *含有效包容性关税”,英文缩写CEPT。这一关税措施是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协议,规定各成员国将选择相同的产品类别,具体安排降税的程序和时间表,并计划在10月份1993 1内逐步将关税降至0-5%,以达到建立自由贸易区即东盟成员国的目标。
但是,CEPT体系不适用于某些产品,如某些农产品、农产品原料、活的动物、动物产品、某些植物产品和配制食用油;动植物蜡、食品、饮料、酒、醋、烟草等。此外,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道德、人类、动植物有关的物品,以及具有艺术、历史、考古价值的物品也排除在外。
CEPT减税计划分两种方式实施(从1993 65438+10月1开始):
(1)快速减税,即产品税税率在20%以上的,应在10年内降至0-5%,并在2003年1之前完成;产品税税率在20%以下的,要在7年内降到0- 5%。1,2000之前完成。快速降税包括15产品,即植物油、药品、化肥、皮革、纸浆、珠宝、水泥、化学品、纺织品、铜线、电子产品、藤制家具、陶瓷和玻璃制品。
(2)正常减税。产品税税率超过20%的,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是前5-8年(2001 1之前)降低到20%。按照约定进度,7年内(2008年1之前)降至0-5%。产品税税率在20%以下的,在10年内(2003年1之前)降为0-5%。
CEPT降税计划必须得到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AFTA理事会)的批准,CEPT关税只有在符合东盟产品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所谓东盟产品,就是他们的自制率至少在40%以上。这个40%的自控率可以来自单个国家,也可以来自两个以上的东盟成员国,可以累加。根据东盟秘书处提供的资料,2000年东盟原6个成员国提出的42622项关税减让产品中,已有38456项减让至5%以下,占清单总数的90.2%。
13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会议于1999年9月召开,会议决定,为实施有效的包容性关税,即贸易自由化中的重中之重,6个创始国在2002年将CEPT清单中的产品关税全部降至5%以下,越南在2003年;缅甸和老挝是在2005年。此外,同年6月165438+10月举行的东盟第二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再次宣布,6个原始国家将在2010年免除所有产品的关税,实现完全自由化,而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也在2015年实现了自由化的目标。
2.原产地规则。
为了使东盟成员国享有比该地区非成员国更多的贸易优惠或更低的关税,在东盟国家于1977、1992、11年签署的《东盟包容性贸易安排协议》的基础上,AFTA理事会制定了《CEPT原产地规则》。在《CEPT协定》下,一个成员国可以从东盟国家直接进口另一个成员国的成品比例不低于40%的产品,如果由出口国主管部门(AFTA单位)出具原产地证明,可以享受优惠关税。一些东盟以外的国家认为,即使AFTA符合WT0的要求,其原产地规则仍可能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因为原产地规则限制了东盟自由区内的国家,这相当于对东盟以外国家的变相贸易壁垒。在原产地规则的限制下,东盟国家保证了在该地区的国家利益,吸引了许多制造商前来生产。对于圈内的外国来说,原产地规则具有很强的排他性。
3.推进服务业自由化。
东盟国家在1992年决定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时,并没有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具体决议,只说东盟将“继续完善和发展地区邮政和电信系统”,“继续促进旅游观光”。直到1995年2月在泰国召开的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服务业自由化才取得具体进展。会议期间,各成员国完成了《东盟服务框架协议》的签署,希望在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之外,加强服务业合作,消除服务贸易限制,扩大服务业自由化的深度和广度。1998年2月在河内举行的第六届东盟峰会上,成员国就具体承诺减让表进行了更多的谈判,并达成决议,非WT0成员国在GATS规范下也享有与WT0成员国同等的待遇,成员国应将具体承诺减让表的优惠待遇扩大到所有其他成员国。至此,东盟对本地区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东盟服务结构协议的主要内容仍然是WT0服务贸易和GATS规范。由于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服务贸易的好处主要在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应该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因此,GATS对“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和“减少发展中国家在该轮谈判中的义务”有具体规定。这一规范允许发展中国家依法拒绝将广泛的服务部门纳入市场开放承诺。因此,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承诺覆盖的范围极其有限,其开放速度也因此相对缓慢。因此,东盟国家之间服务业的开放速度要比商品关税减让慢得多。
目前,除越南、老挝和柬埔寨外,其他七个东盟国家都已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目前,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文莱的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且都在50%以上,可见这些国家对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和重视程度已经越来越高。
据调查,东盟目前存在的服务贸易壁垒,大多是限制外资股权比例,在金融、保险、电信行业较为普遍。此外,复杂的行政手续(如申请工作许可和暂住证,申请延期困难),内陆交通不便,通讯设备不足,信息获取困难等也成为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
东盟国家在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后,不仅开始对金融服务业进行重组,而且加快放宽外资股权比例,并积极研究修改相关投资法,以吸引外资,恢复经济增长。比如马来西亚提高了外国人保险业和批发零售业的持股比例;泰国向外国人开放批发和零售业务;印尼允许外商与印尼商人合作成立拍卖公司。通过审查的批发和零售业务可以拥有65,438+000%的股份,注册的新银行拥有65,438+000%的股份。
4.建立一个投资区——AIA(东盟投资区)。
为了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吸引大量投资进入东盟地区,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于1995年2月提出创建“东盟投资区”,第三十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于1998年6月签署了“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本协议的适用范围是直接投资。至于投资限制和股权规定,还是受各国国内投资法律法规约束。
为促进东盟地区投资的透明度和自由化,协定规定从2010起对该地区所有成员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所有行业对成员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从2020年起对所有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促进资本、技术工人、专家和技术的自由流动。为保护国家安全、公共道德、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个人隐私,成员国可提出全面例外清单、临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等措施。
AIA理事会由东盟国家的经济部长和东盟秘书长组成。其任务是审查东盟国家等提出的行动计划。理事会下设投资协调委员会(CCI),由成员国投资相关部门的高级官员组成。委员会将通过CIA 1高级经济会议(SE0M)向AIA理事会报告。
1999年9月召开的第二届东盟投资区理事会上,成员承诺开放更多行业,给予成员国投资者除临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全面例外清单之外的国民待遇。列入临时例外清单的制造业将于2003年6月6日升级为东盟成员国投资者。
5.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
为在自贸区建成前加快区域贸易自由化,吸引投资,促进零部件和成品的互补分工,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4月在新加坡召开了东盟经济部长会议,1996,并签署了《东盟产业合作方案》(简称AIC0,6月11996)。
东盟产业合作计划的主要目的是:①增强东盟在地区和全球市场的竞争力;(2)提高本区域的效率、生产率和工业生产率;③提高东盟制造业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合作伙伴必须是:来自不同东盟国家的至少两家公司申请该计划。资格:①必须是在任何东盟成员国注册经营的法人;②公司股权至少30%为本地股权。(注:在1998的《河内宣言》中,东盟国家同意免除这一条款实施三年)。愿意从事资源共享、产业互补或产业合作活动。优惠措施包括:①经批准的产品可享受0至5%的优惠关税。(二)参加AICO计划的国家生产的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可以计入其国内自制率;从其他国家进口相同申请计划的半成品或原料,视为进口国制造的产品,可计入进口国自控率的计算。③可以享受其他非关税优惠措施,比如喷口数量的限制。
6.此外,东盟成员国签署了相互认证框架协议(在各产品领域建立相互认证机制);《运输便利化协定》(推动区内物品通关手续简化,包括免检)等。
(3)东盟探索与相关国家或地区加强经济合作的途径。
1,东盟自由贸易区-澳大利亚-新西兰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AFTA-CER),(AFTA-澳大利亚-新西兰更紧密经济关系贸易协定国家的部长们,CER)。
AFTA-CER对话首次在海关、信息和标准检查方面开辟了新的合作,如IS014000以及贸易和投资数据库。
1999 65438+10月1第四届东盟国家与澳新经济部长年度磋商会议在新加坡举行,决定AFTA在2010前与CER建立自由贸易区,并成立了由菲律宾前总理维拉塔任主席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研究工作,并于2000年6月派往泰国。
2.“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
1999 1第三次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时,东盟十个成员国与中日韩三个受邀国家元首在会后发表了一份联合公报,被称为“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宣言明确提出,十三国同意在六个经济领域开展合作,重点是加强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以加快贸易、投资、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
东盟还设想与中国、日本和韩国建立一个东亚共同市场,甚至一个区域货币计划,以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集团。菲律宾总统埃斯特拉达在会议开幕致辞中说,东盟推动贸易自由化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东亚共同市场、东亚货币和东盟。
二。从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发展
今年10月3日至7日,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在泰国青云举行。同时举行了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经济部长磋商会议和“10+3”经济部长会议。
1.自由贸易区协定的有效包容性关税计划。
根据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的有效包容性关税(AFTA-CEPT)计划,成员国承诺在2002年内将关税降至0-5%,四个新成员的目标定在2008年。
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成员的计划草案。因现实经济原因无法实现降低关税目标的东盟成员国,可以在未来申请延迟减税的特权,前提是这些成员国承诺在2002年组建东盟自由贸易区。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必须在六个月内解决。
在新机制下,如果降低一种产品的关税会给成员国带来“实际问题”,成员国可以申请推迟原计划的实施。这一方案仅限于有效的总关税协定临时豁免清单中增加的600多种产品。新条例是根据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的原则制定的。与关贸总协定不同的是,申请延期降税的成员国可以通过非关税补偿,以最惠国待遇的方式补偿其他成员国。会议同意该议定书在今年6月165438+10月在新加坡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前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正式签署。
目前,原东盟国家承诺的38400个税目的85%的关税水平已降至0-5%,明年这一比例将达到90%。随着东盟内部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东盟十国之间的有效包容性关税平均税率已降至4.43%,2001年将降至3.96%。
2.会议通过了电子东盟框架协议草案,并承诺在今年6月165438+10月东盟非正式峰会期间签署。该协议包括建设东盟信息基础设施、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服务和投资方面的信息技术自由化、人员培训、电子社会和电子政府。会议还针对1999至2001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提出了发展商业服务、建筑、通信、旅游等方面的建议。
3.在投资方面,会议赞扬东盟投资区理事会组织的对日本、美国和欧盟的投资促进活动取得成功,极大地促进了东盟地区的经济复苏和发展。
4.推进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的成就。
菲律宾前总理维拉塔领导的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研究工作委员会向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贸易部长磋商会议汇报。报告建议“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澳大利亚、新西兰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不仅可行,而且明智”。两个地区的经济部长磋商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表明,两个地区的经济部长认识到促进东盟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的联系的好处,并同意努力建立“密切的经济伙伴关系”。从明年开始,两个地区国家的高级官员将根据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更详细地审查“紧密经济伙伴关系”的潜力和范围。讨论的重点包括:向东盟新成员提供技术和基础设施援助,扩大信息技术领域的合作。
两个地区的合作能否深化,能否建立自由贸易区,还是未知数。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国家之间的政治和贸易差异是主要障碍。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长准将·杨蕊将军说,虽然受到政治因素的阻碍,但建立东盟-ANZ自由贸易区将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其经济逻辑是毋庸置疑的。自由贸易协定具有传统经济的内涵,但在合作协定中注入新的经济因素会更符合实际需要,比如可以借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先进信息技术,扩大“电子东盟”的范围。近年来,澳大利亚与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关系受到安瓦尔和东帝汶等事件的影响,成为东盟和澳新自由贸易区实施的障碍。马来西亚贸易和工业部长拉菲达表示,两个地区达成自由贸易协定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耗时的过程,甚至东盟自由贸易区本身也还在形成过程中。目前的政治气候不适合马来西亚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建立自由贸易区,但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上建立‘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是可行的。印尼贸工部长潘关丹说,印尼还没有准备好建立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尽管如此,澳大利亚贸易部长韦尔说:“我们在促进东盟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的贸易联系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
目前,澳新与东盟的“紧密经济关系”(CER)还包括农业、市场开放、交通、海关等方面的合作。
5.“10+3”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本次“10+3”经济部长会议确定了“10+3”合作的三个优先领域,即加强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和支持产业。会上,中国代表团关于将“10+3”经济部长和高官会议机制化的建议得到了其他与会国家的普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