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舞蹈小班有哪些程序?

开办舞蹈小班,需要申请开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在梅州市梅县区,所需手续如下:

1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

2、申办报告(学校申请)。

3.党建材料。

4.发起人的资格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5.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资质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一般为本科以上学历)、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专兼职培训师信息:学历证明、健康证明、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

7、培训机构营业毛利(?5万元)支付凭证。

8、学校用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9.公司章程。

10,各种规章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体系;岗位(成员)管理制度;学生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学杂费接入专用账户管理系统;招生、收费、退费管理制度;场地和设施管理系统;培训者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评估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11,培训班相关信息。

12,教学设备设施清单。

13.领导、管理和监督机构的材料(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14、房屋竣工验收证明或房屋质量安全证明、防雷设施安全检测报告、消防验收证明。

扩展数据

开办舞蹈小班的申请条件:

1,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办学指导思想正确。

2、符合学生素质教育发展规划。

3.有规范的名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必要的办学资金,稳定的资金来源。

5.培训机构的师资、园区、场地、设备必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规定的标准。

6.用于培训的场地必须有产权证明、产权所有人身份证、租赁协议或同意借用的证明、产权使用性质证明。

7、有合法的民办培训机构章程。

8.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应为中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9、根据民办培训机构章程的要求确定行政总监,配备合格数量的专职安全人员、培训人员。

梅州市梅州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