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挂信访办的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查调研、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负责人:蒙文(挂党委和离退休工作部牌子)。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事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表彰工作和本局所属协会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公务员局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晋松(兼)组织开展综合政策研究;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研究、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承担本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担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普法宣传:组织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负责人:王缉志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运营政策和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查社会保险基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预决算;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肖玉平(挂开封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制定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区域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参与制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和就业政策,制定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全国性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计划和标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制定预防、调控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制定维护经济体制改革中劳动者权益的政策;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专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按要求承担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负责人:陈英俊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相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定人事调配政策,负责选拔和调配有特殊需要的人员;按规定承担市属、中央、省属驻边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的人事调配、报名(聘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出国(境)人员评审政策,承担直属常驻国(境)人员的评审工作。

负责人:金忠(挂开封市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牌子)。

制定部分企业解决困难、稳定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和部分企业退役军人的相关政策;管理军队转业干部专项资金;承担市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崔金牛(挂开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完善安置培训体系;编制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市直、中央和省属驻边单位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承担开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陈光斌制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负责农村实用人才职业能力的鉴定;拟订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能力资格制度;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规范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制定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指导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负责人:崔林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制定吸引专家和海外留学生工作或定居的政策;负责国(境)外机构在本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政策;指导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经费;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提高退休待遇的审批;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的职称工作;制定全市深化职称改革的规划,落实职称政策;负责建立和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比例,负责审核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比例;负责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审批;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考试管理和资格证书的审批和验证。

负责人:焦如生(带外国专家局牌子)。

拟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前来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发放外国专家工作证和证件,承认介绍外国文教专家工作的境外机构的资格;编制全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资金预算,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负责国外智力项目的实施、成果评估、示范和推广;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制定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友谊奖的推荐和审批;承担开封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善博士后制度。

负责人:郑云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培训、技能考核和岗位管理政策;建立并实施事业单位聘用登记和岗位管理制度,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批或备案工作;制定事业单位从国(境)外招聘人员(不含专家)的政策;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检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政府工作人员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

负责人:邱晓峰(挂开封市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

拟定本市农民工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和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参与城际劳务合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承担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涂(挂行政审批服务部牌子)。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福利、退休、工资统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工资的核定;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特殊(重大)贡献福利的变动审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死亡待遇政策的落实;制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领导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的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袁瑞华(兼职)(带农村社会保险牌子)。

拟定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指导全市企业年金工作,审查企业年金方案;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落实职工退休、养老条件、待遇方案及调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和指导;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拟定被征地农民农村养老和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负责人:余延捷(盖有开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定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计划和标准;制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的管理、结算方式和支付范围;制定疾病津贴、工伤津贴、停工医疗津贴和产假津贴标准;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承办机构资质标准,认定承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相关机构资质;组织专家委员会负责医学技术咨询和医学鉴定;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制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残疾人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质标准;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人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认证,组织对定点机构的评估;承办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协调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负责人:徐斌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指导各县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跨地区违法案件的协调处理;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参与组织处理相关突发事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监察工作;指导劳动标准的制定;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的政策,制定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国家企业人事安置政策;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监督工作。

负责人:杨鹤墩负责文秘、宣传、会议、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公务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编制和职位管理;负责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公务员的报名工作;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和管理;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相关手续;办理市政府工作人员的任免事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相关审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实施,监督公务员依法管理;制定机构改革人员的定岗分流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李文颖完善了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的认定、备案;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和奖励工作;对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和表彰奖励人选进行初审;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和表彰事宜;按照规定做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的相关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的审批工作;负责新员工试用期的管理;实行公务员转岗、调动、挂职锻炼、回避等制度。,并参照公务员法负责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和调任工作。

负责人:颜建忠制定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完善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质量评估办法,建立公务员培训监督检查机制;指导市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公务员纪律处分、申诉控告、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并将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制定公务行为规则、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监督公务员。

负责人: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