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要求如下:

1.在本专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专业物业经理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物业管理人是指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通过对建筑物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场地的专业维护和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

物业管理人是指对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种综合性有偿服务的人。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和较强的表达计算能力,是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之一。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升培训期;物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20标准课时;助理物业经理的标准课时不少于180;物业经理的标准课时不得少于150。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物业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以配合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物业管理师的职业分为两个等级,即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