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三副,二副,大副,船长需要学位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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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海事局近日发布《船员发展十项措施及其说明》征求意见稿,以下措施即将实施,将对船员考试/晋升产生较大影响。

船员发展的十项措施及其说明

为提高海员素质,促进海员发展,落实部“三个服务”要求,解决海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现实施以下措施:

措施1。船员考试网上报名,实施船员适任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2009年全面实现船员适任考试随叫随到。

实行船员业务电子申报,包括船员考试网上报名,以服务管理相对人,降低船员考试成本,降低海事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实施船员适任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开展航海院校计算机教室技术验收,用于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为大学生和船员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提高船员考试效率。

二是建立船长和船公司共同参与的船员适任综合评估机制,以船员的综合素质来确认船员适任。

船员职务晋升和申请适任证书必须由船舶的船长和船公司提出,使船员的业绩与晋升挂钩。评价意见与船员的航海资格、安全记录、适任考试和评价结果一样作为船员职务晋升和取得适任证书的条件,船员的适任由其综合素质决定。改进目前仅通过考试确定海员适任的做法,将海员的表现与晋升挂钩,提高海员的综合素质,遏制海员的无序流动。

因为船员流动,船长和船公司无法影响船员晋升,这是近年来的新情况。船员的工作表现与职务晋升无关。干得好,干得不好,加剧了船员的无序流动。建立船员适任综合评价机制,与船员业绩和晋升挂钩,涉及船长和船公司。将船员平时工作态度、业务学习、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船员晋升条件,综合评价船员适任情况。建立船员适任综合评估机制有利于加强船舶管理。船舶自身管理是水上安全管理的基石,船员晋升船长时拥有投票权,有利于树立船长的权威,维护船舶的工作秩序。二是鼓励船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钻研业务;三是有利于完善公司船员管理,培养船员责任意识,在维护船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增强船员责任感,遏制船员无序流动。

第三,建立高级船员见习机制。

目前国内除了中远的船上有“驾助、轮助”之外,其他船舶都没有这个岗位,水兵直接担任三副,难以胜任驾驶台的独立值班工作。近年来,为了降低航运成本,船上人数不断减少,港口作业效率提高,船舶周转加快,船员在港期间没有休息,开航后疲劳驾驶的现象十分普遍。另一方面,由于船员流动,船公司不愿意安排实习生,船员勉强上岗,船员整体素质下降。此外,为加快海员队伍建设,我国海员教育培训规模不断扩大。每年有一万多人获得三副三管。由于船上没有助理岗位和专门的实习舱,准高级海员很难上船实习,成为培养高级海员和促进海员发展的障碍。

要求在部分船舶最低配员中增加“驾驶辅助”和“轮换辅助”,建立高级船员实习机制,进而解决船上实习舱室问题,发挥航运公司在船员实习和在职培训中的作用,形成海员良性发展机制。因此,拟从2008年7月1日起在500总吨及以上海船或750千瓦及以上主推进动力装置上增设引航员助理和轮机员助理,并要求从2008年7月1日起通过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和评估的人员,在船舶实习期间担任引航员助理或轮机员助理至少6个月。

第四,加强船员考核(即船员实操考试),提高船员实操能力。

根据STCW公约,船员考试分为适任考试和考核。长期以来,船员考核一直由直属海事局负责,流程不规范,标准不统一,没有有效发挥考核的作用。有的地方考核甚至流于形式,船员适任考试通过率不到50%,考核却是100%。加强船员考核,需要统一考核大纲、考核规范、考核程序和考核考官管理。聘请企业船长、轮机长担任考核考官,建立海事、企业、院校相结合的考核员队伍,在考核要求中充分体现船员工作需要,尽快解决“不会考”、“考上了就不会”的问题,提高船员的操作能力。

第五,取消理论考试前大学生实践评价的限制。

航海实践是在理论指导下的实践。理论考试前的实践考核不符合航海人才培养的客观实际。实操评估前,学校可以根据课程安排参加适任考试,可以一次教一门,减轻学校教学一次考七门的压力,实现海员适任考试与航海教育的有机结合。

目前规定大学生只能在考核结束后参加适任考试,学生只能在毕业前申请适任考试。学校在学生临近毕业时,把大量的精力放在海员适任考试上。为了改变应试教学的现状,允许学生在考核完成前多次参加能力考试,有利于加强学院的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六,规范函授培训模式,建立普通船员晋升渠道。

考虑到船员教育培训的实践性很强,航海专业的函授学生一直不允许参加船员考试。但这些学生在完成航海专科以上函授教育后一直从事海员职业,积累了丰富的航海实践经验,让他们在通过海员适任考试和考核后加入高级海员队伍。要求函授学员今后必须是在职船员,建立普通船员晋升渠道,鼓励普通船员在职成才,延长职业寿命;要求函授学员在校有一定的学习时间,以适应海员的职业要求,提高函授培训质量。

第七,开展教师培训,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

航海教育和船员培训师资严重不足是制约船员发展的突出问题。拟邀请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青岛远洋船员学院等机构牵头培养专业海员。高等院校要注意吸收海事大学毕业并在海上工作过的海员,通过培训走上教学岗位。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专业教师水平,提高教学培训质量。

措施八:将三副、三管轮的资格要求由65438+2月延长至18月。

目前三副在12月升二副,二副在12月升大副,三副在“跑”中升船长,导致船员专业素质下降,船员整体结构不合理(目前A级船长9418人,A级船长865438人,C级船长2987人,C级船长3人)。船员的频繁流动使得船舶和船公司无法检查船员的晋升情况,到了该考试的时候他们就会参加考试。三副和三管轮只做一艘船,还没完全掌握自己岗位的业务就要升一级。近期频繁发生的船舶碰撞事故,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三副专业素质的不足,因此有必要延长对海事资历的要求进行晋升。

措施9。船员适任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取消补考次数限制。

随着海员计算机终端考试和随叫随到考试的实施,原来三年补考五次的限制已经没有意义。

措施10:调整老中专毕业高级船员晋升学历要求,合理配置船员。

目前,一批老中专毕业的水手经过多年的航海实践,特别是在操作高级船员岗位上工作多年,已经成为各大船公司的船员骨干。2004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考试、考核和发证规则》(交通部令2000年第6号)(以下简称《船员考试规则》)要求,申请无限航区管理级(船长、大副、轮机长、轮机长)适任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一大批船员是老中专毕业的。如果不让这些人参加考试,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就会脱档。考虑到这些船员在船上工作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愿意长期从事船员这一职业。因此,拟对1998年8月1日前进入中专学历的高级船员,除在客船、滚装客船、油轮上工作的人员外,晋升时免除大专学历的要求。

此外,由于D级船舶(沿海航区船舶)短缺,D级船员严重过剩,而C级船员(沿海航区)短缺,C级船员工资高于A级船员(无限航区)。D级船员之所以不能顺利过渡到C级船员,也是因为学历问题。根据船员考试规则,申请参加C类操作等级(三副、二副)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中专学历,而D类船员一般没有中专学历。D级船员和C级船员差别不大。没有学历限制,允许实践经验丰富的D类船员通过考试后过渡到C类,既可以缓解C类船员的不足,又可以给D类船员一条出路。因此,拟对2002年2月1日前已取得D类适任证书并符合海事资历要求的高级船员,在参加C类二类船舶相应职务(船长、轮机长除外)适任考试时,免除中专学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