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继续教育和培训

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的通知2013

各县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函[2013]5号)要求,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从今年5月起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目标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取得统计资格证书的专职和兼职统计人员;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上述人员自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组织管理

(一)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由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组织管理,各区县统计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组织管理。

(二)县统计局委托经教育部门批准并具备培训资质的学校负责培训。

(三)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指定的专用教材。各单位可通过市统计教育中心提前订购。

(4)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可以采取面授辅导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非全日制的方式进行。各单位以工作日和公休假日的方式进行培训,面授时间不少于32学时。

三。教育课程(您可以从以下五门课程中选择一门)

1.《工业企业成套表格填写指南》

2.“四大工程”统计建设三十问

3.基层统计报告写作刍议

4.计算机应用基础

5.Windows 7实用手册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各县统计局和有关单位的统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统计员登记工作。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 5月13-6月28日。

2.教学指导时间:7月13,2015至8月30日。

3.考试时间:2003年8月上午9:00-11。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信息

天津统计教育中心

地址:南京路244号天津市统计局综合楼202室。

联系人:邓宝鑫电话:2723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