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为本人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为本人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为本人21个月工资,七级伤残为本人25个月工资,八级伤残为本人15个月工资,九级伤残为本人8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本人4个月工资。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因工负伤的职工及其因工死亡的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遭受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丧葬补助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去世职工生前无劳动能力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丧偶老人或孤儿10%。受抚养亲属的核定养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雇员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 *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确认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后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便易行。
总结佛山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建议对待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经过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去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并报经办机构批准的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治疗的费用,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