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系统

法律分析:1。药师收到处方后,应仔细审核处方内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症后方可配药。2.如有药物剂量、用法不当或禁忌处方等错误,调配前应联系医生更正。3、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虫蛀、霉变、变质。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服,其他特殊煎服药物,必须在单个包装上注明。需要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按医学要求进行炮制,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5、处方调配在发放前应严格核对。经销商和审核人必须共同在处方上签名。6、送药时应耐心向患者解释如何服用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物的性质和用途,以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忧虑。7.配药台和药瓶应保持清洁,放在固定的地方。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并放回原处。8、注意安全工作,防止贵重药品被盗,设置消防器材,防止火灾。医疗保险药房财务系统

法律依据:保定五一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及规定。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配套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确保网络安全。

5、准确做好医疗保险数据的对账汇总工作,月末按照总金额上传回费用。

7.做好目录维护,及时上传增删项目,保证目录维护的准确性。及时维护电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