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行政工作总结和计划怎么写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学习。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努力营造和谐团结的工作氛围,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全区司法行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并运行“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法律援助工作:在司法局增设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该区20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新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家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管理:筹备成立市律协鼓楼联络组办公室。公证服务:1-10当月公证费2180700元,同比增长20%以上;扩大公证处受理场所,重建公证处档案。普法与治理:顺利完成“五五”验收;开通了新的手机短信群发平台;更新了区司法局网站和普法网站,发布了22期《鼓楼司法》和6期《依法治市工作简报》。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制定了区调解组织考核办法和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成立了鼓楼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10街镇配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新招聘社工5名,专职调解员4名,制定了社工绩效考核办法。

一.业务方面

(一)普法和依法执政

上半年,我区组织开展了区级“五五”自查检查,由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牵头,邀请区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分成三组,对10镇、10社区、17机关单位、1学校、65438+进行了调研。对“五五”期间形成的图文资料进行了整理,形成了131卷法律软件资料,制作了200张反映我区“五五”普法工作的光盘。组织相关部门制作展示了100多块反映我区各部门普法风采的展板,发往区工商局、温泉街道、延安中学等。

此外,还加强了鼓楼政务网普法网页的更新,每月上报各司法所、各部门报送的信息。编辑发行《鼓楼正义》20期,《依法治区》4期。区数字办支持我局开通手机群发短信平台。

司法所还积极协助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办事处(政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和信访工作发挥法制参谋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1,成立区级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根据郑发电下发的《关于建立第三方调解处置机构的紧急通知》(201017号)要求,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患纠纷。办公室设在安泰街原办公楼二楼,配备电脑等基本办公设施,并拨款对办公用房进行妥善修缮。还招聘1名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员,在十个街道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值班,负责接待、解答咨询、调解工作。

2.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区和乡镇的调解网络。主要目标是组织司法所防止激化,切实加大世博会、国庆节等敏感时期民间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重点排查化解关系民生的纠纷和久拖不决的纠纷,监测举报,重点梳理民间纠纷引发的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问题,分析原因、定规律,组织律师和专业调解员依法化解。对于疑难、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可由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申请,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调解。由地区法院法官讲课,举办了一个关于街道、城镇和社区调解的骨干培训班。2010 1-10我区排查调解民间纠纷403起,调解成功395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

3、完善移民安置工作。进一步做好登记和救助工作。一是派出10名试用的社会人员到各司法所,借助志愿者工作,各所对辖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掌握动态。第二,联系正规、合法、大型的职业介绍机构,利用他们的资源帮助有就业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找到工作。代理费由安置帮扶专项资金支付。五年来登记在册的刑满释放人员和劳教人员超过407人,符合低保条件的17人全部实施了低保。从事个体经营和其他方式安置的有368人,安置率为90.7%。

(3)法律服务。

1,律师管理

一是做好全区20家律师事务所年检工作。二是办理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2项,律师注册审批18项。三是办理区管104律师、77所律师事务所地址变更、合伙人变更审批。四是办理公民代理审批案件60件。第五,每个月区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当天,我们都派区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与接待信访,引导信访人走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六是对全区20家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随机抽取各律师事务所部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向其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其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日常监督。

2.公证处的工作

除日常公证业务外,公证处紧紧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如公平旧房区改造工程、县南路、东水路、道山路道路工程、五山西路胡风片区拆迁工程、温泉公园工程等。、我区公证处积极配合,及时办理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公证业务,确保我区重点项目在法律程序上的顺利进行;向面临拆迁的群众宣传公证知识、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帮助他们分析问题,提出与继承、分析、分割、赠与相关的公证方案,化解其内部纠纷,促进法律服务中拆迁等中心和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还积极组织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如与东街军门社区开展对口联系,定期开展《公证法》宣传和现场受理,方便社区群众办理公证事务。

今年1-10期间,办理公证员2526人,其中国内公证员1989人,涉外公证员537人。费用218.0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以上。

3.法律援助工作

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主题活动:一是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及时满足困难群众和边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和新失业人员将被纳入重点救助对象。二是密切配合区法院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做好法律援助证发放工作,免除持证人经济困难。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者诉讼期限的法律援助事项,可以先行受理。三是指导和帮助当事人依法申请案件管辖地的法律援助。对于简单的案件,引导受援人尽可能使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减轻诉讼负担。四是在司法局底层设立了专门的接待场所,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聘请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参与接待,并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五是今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在鼓楼区武装部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家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

今年1-10期间,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件,其中民事案件30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55件。600多次法律援助咨询。

4.“148”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三比”活动,加强了“148”的标准化工作,真正兑现了“四个必须”的承诺,确保了电话畅通、回答清晰、服务到位,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整体形象。连续获得区政务大厅“优质服务”流动红旗。据统计,今年1-10期间,共接听电话咨询123次,接待游客293人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自2009年3月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鼓楼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3人,其中70人解除矫正,现监管173人,无一人再次犯罪。在全省率先建立并运行“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对首批28名矫正对象实施电子监控。有效提高了监管水平和效率,为矫正对象的考核、评估和教育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电子数据基础。同时,还加强了对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受到媒体关注。福建日报法治版(65438+10月13)和福建日报网络IT版(165438+10月4日)分别刊发了:《鼓楼在全省率先试点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社区司法矫正有了智能平台》;10月25日,10,福州日报热线与社会新闻栏目以《从人盯人到“电子围栏”》为题,报道了我区率先试行社区矫正“电子围栏”的情况。

也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10月9日、26日,65438+主任肖、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方副厅长、省数字办石友莲主任来我局调研“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监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并给予充分肯定。

第二,团队建设

一是努力开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团结稳定、各尽所能、和谐相处的新局面。二是以作风和效率建设为抓手,树立良好的团队形象。目前,全区石碣镇司法所全部配备副科级主任,人员配备率100%。近期将新增4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公务员2名,省内公务员2名。此外,经区政府同意,我局新招聘了5名社工,使社工总数达到19人。新增专业街道调解员3名,新招聘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员1名。我局还采取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人民调解志愿者、高校毕业生实习等方式作为司法工作的补充。

第三,制度建设

新制定了《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办案补贴暂行规定》,修订了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指派制度,定期公布案件的受理、指派和办理情况,使律师办案补贴的受理、指派和发放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修改了局里的请假制度。起草了《鼓楼区调解组织考评办法(试行)》、《鼓楼区人民调解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鼓楼区社会工作者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调动人民调解员和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环境建设

对构成局部危房的两层土木结构办公楼进行改造加固;浴室的改建和扩建;增加了一些灭火器,保证每层有两个以上的灭火器;每个楼层和关键部位都安装了监控探头;加了一些花,调整了办公空间,保证每个部门都有独立的办公室。该局一楼原租给浩成律师事务所,后转给公证处装修使用。同时,对公证档案进行了升级改造,积极改变了我区公证处办公用房落后的局面。

十个司法所的办公楼相对独立,6个达到80平米,4个达到近100平米。今年有两个街道新开了办公楼,我区也有两个街道今年要新开办公楼。相应的司法所办公面积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

动词 (verb的缩写)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纪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管理职能,加强队伍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四是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规范局机关、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发放工资外资金、福利、补贴,加强对司法所专项经费、普法经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福州市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福州市公证责任制若干规定》和《福建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严肃工作纪律,彻底治庸治懒。第五,继续推进源头反腐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规定,做好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年度注册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审查和复核工作。继续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在大宗货物采购和房屋修缮中实行公开招标。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厅(处)务公开。重点是继续做好财务收支公开、评价先行公开、晋升公开、车辆使用公开、大宗物品采购公开。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重点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执业程序。进一步规范上半年网上审批,有效预防体外循环。加强对“12345”债权处理的监管。

今年以来,虽然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司法局、司法所业务用房仍存在不少困难。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努力工作,积极作为,为鼓楼率先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011司法行政工作思考:2011是全区实施司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一年。鼓楼区司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大重点任务,积极服务海西建设大局, 着力加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抓好司法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局面。

第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

1.巩固完善“大调解”机制,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绩效奖励制度,进一步落实“奖而不补”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和各领域,落实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98%以上、成功率96%以上。结合人民调解法实施,加强人民调解法宣传,举办两期全区骨干调解员培训班。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考虑成立行业调解机构。

2、加强移民安置工作。把控制“两率”作为安置教育工作的目标,努力减少违法犯罪的再次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帮教网络,对刑释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司法所、社区、单位、家庭无缝衔接机制,继续开展刑释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创新帮教方式,确定帮教类型,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 教育引导刑释人员依法实习创业,依托区劳动保障局和各乡镇劳动站,为刑释解教人员安排岗前劳动技能培训,为有就业需求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100%的就业机会,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年内帮教率要达到96%以上,安置率要达到90%以上,努力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3.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继续聚焦教育督导这一核心,扎实做好衔接接收、督导帮扶、考核奖惩、撤销矫治等工作,确保国家处罚依法规范实施。要严格“入关”,做到发货、登记、备案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实施矫正对象科学分类,完善现有技术装备,实施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水平。要做到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突出重点人员监管。对再犯风险高的,实行重点控制、重点教育、重点帮教、重点转化,严防脱逃和重大累犯的发生。要注重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的认同感。

在今年试点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系统功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的实施,形成我区特色。加强矫正社工的绩效考核和技能培训,逐步提高社工的待遇和工作水平。

二是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普法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专注普法,推进全民普法。一是着力提高依法执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区举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二是以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着力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小学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四是着力推进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2、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进程。继续推进区域、镇(社区)、单位法治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3、加强法治会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短信在网络平台上的普及作用。

三是紧紧围绕服务海西建设大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选拔一批在行政执法、拆迁建设、集体企业改制等方面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从法律顾问的角度服务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律师和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政府信访接待、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社区建设、工程拆迁等经济项目,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推动法律服务为经济建设各领域提供高效服务。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涉台法律服务窗口,方便人民群众。措施惠民,积极热情地为台商和台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战略,促进律师行业跨越式发展。推动公证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完善和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规范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质量和数量、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维护良好的法律服务秩序。

3.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主题活动,实施十项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发挥区、街(镇)、社区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作用。计划在学校、侨联等部门和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站,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根据不同时期和热点及时分析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确定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科学配置区域内法律服务资源,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民事案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快速让更多经济困难人员和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活动,提高办案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