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是做什么的?
区人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区就业促进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拟订全区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推动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区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统一续保办法;组织制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草案和决算,参与制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及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制定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根据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制定吸引留学人员来绥阳工作或定居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政策。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选拔和公开调动的组织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区委、区政府的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区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公务员)和政府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公务员)、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退休政策的落实;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指导全区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