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代理、船务代理、货代最高分200分。
运货代理商
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相关营运业务和进出港手续。船舶代理分为国内船舶代理和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通常由各港口管理单位办理。国际船舶代理有两种形式:收取货物的总代理和不负责收取货物的船舶代理。船务代理办理的业务包括组织货物运输,如组织货物装载;组织客运;安排货物装卸;为船舶和船员服务,办理各种手续;代理金融相关业务和船舶租赁、贸易等。,并经营海事处理和打捞业务。船务代理在不同的国家设立,但业务内容基本相同。有些国家在同一个港口有几个代理机构,有些是专门的代理机构,有些设在航运公司,有些国家代理机构也有仓库和其他设施。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
从事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船舶在世界各港口之间作业时,在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所在地以外的其他港口停靠时,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将无法亲自照管与船舶有关的作业业务。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相关港口设立船东或船舶经营人的分支机构;二是委托相关港口内专门从事航运经营和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办理船舶在港口内的相关业务,即委托航运代理人办理这些业务。在目前的航运实践中,由于财力或精力的限制,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无法在其拥有或经营的船舶可能停靠的港口设立分支机构;由于各国的航运政策不同,委托航运代理人处理相关业务的方法已成为一种被广泛采用的相对经济有效的方法。
在世界航运港口设立的船舶代理公司或代理人非常熟悉所在国的当地情况、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并在船舶代理业务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他们往往能比船长更有效地安排和处理船舶在港口的业务,更经济地为船舶提供各种服务,从而加快船舶周转,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船舶运行效率。目前,大多数船东或船舶经营人通过委托代理人处理船舶在港口的所有业务,在到达港照管自己的船舶。世界上各海运港口一般都设有船舶代理公司或代理机构,一个港口通常会有多家船舶代理公司从事船舶代理业务。
船舶代理属于服务业。船舶代理或代理可以接受任何与船舶营运有关的人的委托,业务范围很广。可以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委托,办理班轮运输和不定期船运输业务,也可以接受承租人的委托,办理其委托的相关业务。:
由于船舶运营方式不同,不同运营方式下运营业务涉及的各方不同,各方委托的业务也不同。因此,根据委托人和代理人经营范围的不同,船舶代理可以分为班轮运输代理和不定期船运输代理两大类。
(一)班轮运输代理人
1.班轮运输总代理
在班轮运输中,班轮公司委托从事班轮运输的船舶停靠港口的总代理。总代理的权利和义务通常由班轮代理合同条款确定。代理人通常要做船期广告,为班轮公司招揽货物,订舱位和收取运费,为班轮公司制作运输单据和签署提单,管理海运和集装箱工作,代理班轮公司与政府部门和班轮公会就运价和班轮公司运营相关事宜进行合作。总之,班轮公司办理的所有业务都可以授权给总代理。
2.人
为了充分利用班轮公司经营的班轮船舶的载重和运力,努力实现满载,班轮公司不仅会在班轮船舶停泊的港口设立分公司或委托总代理,还会委托订舱代理,争取广泛的货源。订舱代理通常与货主和货代有着广泛而良好的业务联系,因此可以为班轮公司创造良好的商业利益,为班轮公司建立有效的货运程序。
(2)不定期船代理
1.业主代理人
船舶所有人的代理人受船舶所有人的委托,代理船舶所有人在香港办理报关、安排拖船、引航员、装卸货物等与船舶有关的事务。此时,租约通常规定船东有权在装卸港指定代理人。
2.船舶经营人的代理人
作为定期租船人,船舶经营人有权根据航次租船合同在装货港和卸货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受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在香港为船舶经营人办理与船舶有关的业务。
3.承租人指定一名代理人
根据航次租船合同,承租人有权指定代理人,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必须委托承租人指定的代理人作为自己船舶在港口的代理人,并支付代理费和各种港口费用。这时,代理人既要保护委托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利益,又要对承租人负责。
4.保护剂
在港口代理人由承租人指定的情况下,为保护自身利益,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会委托承租人指定的一名代理人作为船舶在港口的代理人,再委托另一名代理人监督承租人指定的代理行为。这个代理就是保护代理,或者叫做监护代理。同样,当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指定代理人时,承租人可以在装卸港指定自己的代理人,以保护承租人的利益。
5.航运管理代理
船舶管理代理是为船舶做加油、修船、船员服务等业务,与船舶装卸无关。船舶经营人为船舶指定港口代理人时,船舶经营人的代理人未受船舶经营人委托的,不为船舶所有人办理业务。这时候船东会委托航运管理代理人自己做业务。
6.不定期船总代理
总代理人是特殊代理人,其代理范围包括全部代理事项。不定期船总代理的业务范围很广,如代表不定期船船东安排货源、支付费用、选择和任命分代理、向分代理发出相关指令等。当然,承租人有时会指定一个总代理,或者在租约中约定承租人指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时,承租人有权选择某一地理区域的总代理。当承租人指定代理人A,船舶不停靠A时,代理人A可以为其客户选择并指定分代理人,由分代理人在香港办理与船舶有关的业务。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是基于对代理人知识、技术、才能和信誉的信任,而船东或租船人选择总代理的最大优势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有信任,业务上有连续性。一旦接受委托,该船在所有港口的代理业务将由总代理人办理或由他选择和指定的分代理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