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培训政策

法律解析:1,各地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于原来注册的在线学科培训机构,应该改变审批制度。2.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明确相应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3.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经批准多点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4.学科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已经违规的要清理整顿。

法律依据:《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是指按照规定为中小学生和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提供校外培训的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包括教职工、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其中,教职员工是指承担培训教学的人员,教研员是指培训学习的人员;助教、领班等辅助人员按其他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招聘中国籍人员,招聘外国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