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师培训5年自主选课多少学时?
《办法》明确,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获得的累计培训学分不得低于360分,每年获得的培训学分不得低于24分。对新聘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不低于180学分的新教师培训,其中实训不低于80学分;新任校(园)长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分的资格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分。
在学分计算方法上,将以往学习时间等简单的量化记录,改为综合衡量学习质量和数量的学分记录,同时考虑培训时间、课程难度、考核结果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作业。
同时,经学校同意,教师自主参加优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所获得的无条件审核的学分,也可按新的学分计算方法折算为有效学分,这将大大提高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