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秭归县2023年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有效监管,实现常态化有效监管,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组建公众监督团队参与校外培训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监督员主要从新闻媒体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教师、社区工作者、“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退休人员等社会人士中选任。

二、选拔要求

须在本县居住三年以上,年龄18,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和不良信用记录(65周岁以上,身体条件可放宽至70周岁,本人自愿申请)。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2.热心公益事业,热爱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关心支持校外培训的管理和监督;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作风正派,乐于奉献,不图报酬;

4.责任心强,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监督。

第三,工作职责

(一)基本掌握校外培训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

(二)应邀参加组织校外培训治理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

(三)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向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反映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问题,为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办学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四)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根据了解的情况及时反映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监督的内容

主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许可资质、安全管理、培训内容、从业人员、收费监管等重点内容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反馈,包括:

(一)校舍、房屋建筑、食品卫生、设施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二)无证(指办学许可证和批准书,下同)(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下同)、证照不全,非法开展培训活动的;

(3)存在超标、超范围培训等行为,培训内容低俗、不合法的;

(四)存在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理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法广告行为的;

(五)未在培训机构和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教师信息,从事教学培训的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职业)能力或者教师资格证的;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的;

(七)未完全使用《中小学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八)违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教材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培训教材;

(9)线下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1:00;

(十)中小学是否存在聘请在职教师补课的情况;

(十一)违反规定“隐形变异”开展学科训练的;

(十二)其他非法办学行为。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择和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的管理

1.社会监督员的聘用期限为1年,自聘用之日起计算。

2.社会监督员属于志愿服务岗位,不享受报酬。

3.社会监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未认真履行职责;

(二)在监督反馈过程中,有故意捏造与事实不符的;

(三)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合监管的;

(4)本人提出不做社会监督员;

(五)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二)选聘社会监督员

1.采取个人推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报名。最终人选由县“双减”工作专项协调机制确认,名单向社会公布。

除茅坪城区8个社区的网格员全部被邀请担任社会监督员外,每个乡镇(含茅坪镇)原则上选举2人。

2.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3月5日。

3.有意者须填写并规范《秭归县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信息表》。个人自荐须在登记表上签名,单位自荐须加盖单位公章。

请将推荐信息表的电子稿和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1132727029@qq.com邮箱,联系电话15671068702。

秭归县“双剑”工作专项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附件:秭归县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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