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律师费标准

第一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2014]2755号)和《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2016]1559号),

第二条收费方式

1.根据服务内容和方式的不同,律师服务费可以是固定的、计件的、与投标金额成比例的、基于时间的和风险代理的,也可以是单独的或综合的。

2.法律服务费实行固定收费的,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性质、标的金额、重大难易程度和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3.法律服务费实行计件收费的,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大小和一定的费率确定收费数额。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金额小的律师业务。

4.按照标的额比例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分期计算法律服务费。

5.法律服务费按时间收取的,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性质、标的金额、重大困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多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根据律师的工作时间和经验分别计算小时费率,也可以统一收取平均小时费率,每名律师的服务时间累计计算。律师在当地办理法律事务的旅行时间减半,花费在交通工具上的时间和在其他地方的必要停留时间减半。律师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日志,向委托人提交的时间清单应当经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务所负责人审核。

6.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程度、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数量等因素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收费的具体指导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40000元/件。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争议标的金额,按比例累计收费:

(1)65438+万元以下(含65438+万元)部分收取6%-7%,不足5000元部分收取5000元;

(2)654.38+万元至654.38+0万元的5%-6%(含654.38+0万元);

(3)654.38+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4%-5%;

(4)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含654.38+00万元)为3%-4%;

(5) 1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为1%-2%;

(6)5000万元以上的0.5%-1%。

3.以上两项收费标准是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案件,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拒不执行、撤销仲裁裁决的,参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不同审理阶段的,可给予不超过50%的折扣。本诉讼既代表反诉又代表反诉的,反诉和反诉根据标的金额酌情降低民事案件一审收费标准。

4.涉外案件(含涉港澳台案件)收费标准原则上参照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涉及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收取不超过3倍的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向外国或者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咨询确定收费数额。

5.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可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不超过3倍。下列案件是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

(1) * * *有三方或三方以上当事人的案件;

(二)知识产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商誉权和名誉权纠纷;

(三)取证困难的案件;

(4)新的案件类型;

(5)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六)涉及专业知识,需要非法律专业知识人员协助的案件;

(七)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认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其他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

6.风险代理费可以在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中执行。涉及财产关系的,风险代理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的8%-30%,基本代理费可按案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案件受理费收取。原则上不能采用不收取基本代理费的全险代理方式。

7.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可以按时间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标准为500元-3000元/小时,符合上述第5项的情况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收取不超过2次的费用。

8.执行案例:

(1)独立承办的执行案件,按照执行标的金额和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

(2)承担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原则上按标的额按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50%-80%收费。难度较大、执行程序复杂的重大执行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

(3)代理执行案件也可用于风险代理或按上述收费标准计时收费。

9.代理民事上诉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对复杂疑难案件,收费不得超过1.5倍,也可按上述规定进行风险代理或计时收费。

(二)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产权关系的5000 ~ 60000元/件;

(2)涉及产权关系的,适用第二条第(1)款第二项。

(三)非诉讼业务专项费用

非诉业务的收费标准一般采用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或按涉案金额收费。

1.小时收费标准为500元-3000元/小时,复杂法律服务收费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倍。

2.计件收费,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涉案金额和项目复杂程度,在以下最低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合理浮动:

(1)法律咨询及简单合同修改,最低收费不低于500元;

(2)起草合同或修改复杂合同的最低费用不低于2000元;

(3)参加简单项目谈判,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

(4)简单、单一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最低收费不低于5000元;

(5)初步尽职调查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最低收费不低于3万元。

3.投融资、改制上市、兼并重组、清算注销、重大工程建设、涉外业务等非诉讼法律服务。,需要全面尽职调查、设计交易结构、参与项目谈判、起草重大交易文件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根据涉及金额按比例、分阶段收取:

(1)1万元(含1万元)以下部分收费不低于5万元;

(2)654.38+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的收费为投标金额的5%;

(3)500万元至654.38+0万元(含654.38+0万元)部分的费用为投标金额的3%;

(4)1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的费用为投标金额的2%;

(5)5000万元至654.38+000万元(含654.38+000万元)部分的收费为投标金额的654.38+0%;

(6)654.38+00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为标的金额的0.5%。

(四)刑事案件辩护代理(代理)

1.调查阶段:

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

分别办理下列事项,收费标准为:

(1)提供法律咨询:1000~50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3000 ~ 20000元/件;

(3)代理投诉、控告:10000元~50000元/件。

2.审查和起诉阶段:

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

3.试用阶段:

(1)作为被告辩护人:10000元~100000元/件;

(二)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8000元至80000元/件;

4.代理刑事案件。

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

5.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可以在不低于本条标准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五)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采用年定额收费方式的,可根据预计律师工作时间、咨询人年营业额、咨询人法律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年费,可参照以下标准收取:

(1)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3-20万元/年;

(2)担任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654.38+万元-80万元/年;

(3)担任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6-50万元/年;

(4)担任小型(微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20000-65438+万元/年。

2.采用年计时收费的,小时收费标准为500元-3000元/小时,涉外、证券、知识产权、税法等专门领域常年法律顾问小时费率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不超过2倍。

3.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的法律顾问单位需另行签订代理合同,代理费按前述标准优惠30%收取。

第四条三市区以外的律师事务所收费可在此标准基础上酌情下调,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的30%。

第五条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律师事务所,可在本指导标准的基础上酌情收取费用。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案卷检索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七条补充规定

1.律师事务所应将本指引张贴在显著位置,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2 .反对行业不正当竞争,律师事务所之间因不正当竞争发生的纠纷,由市律师协会负责处理。

3.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双方的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支付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相关事项。

4.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时,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平等、合法、有效的发票。

5.本指导标准由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6 .本指导标准经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