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学校天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本科授予A段,专业组1。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没有限制。最低录取分数551,最低排名22446。
普通本科生批准在A区,和专业组2。选课要求物理,最低录取分数线524分,最低排名28331。
普通本科批A段、专业组B,选考科目要求不限。最低录取分数线518分,最低排名2963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宿舍条件怎么样?有空调吗(包括宿舍图片)?宿舍是我们的第二个家。择校时,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宿舍条件如何?有多少房间?有空调吗?成为广大考生、家长、朋友非常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整理的宿舍情况和宿舍图片,供大家参考。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宿舍条件
学生公寓实行物业管理和人性化服务。* * *学生公寓20多栋,分东西两个校区。大部分宿舍楼建于2004年以后,充分体现了现代公寓式学生宿舍的风格。每个宿舍的住宿条件略有不同,每个宿舍能住的人数在5-6人之间。学生公寓配有智能电源、自助购电系统、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吹风机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视频监控、烟雾报警等安防设施。宿舍配有储物柜、学习桌等生活设施。
宿舍和床位选择:新生入学前,学校为每个新生安排住宿床位。新生报到时,可直接到所在学院的报社和学生公寓值班室报到。
宿舍晚上11熄灯。
学校设有第一、二、三、四、五、六餐厅和清真餐厅七个食堂,总面积22000平方米,可容纳师生65438余人。食堂大部分是学校办的,自营率在85%以上。为保证贫困家庭学生的用餐,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学校每年资助近654.38+0.5万元,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早餐鸡蛋、中晚餐主食和营养汤。推出了1元的特色菜,保证有肉有蛋,让困难学生不仅吃饱了,还保证了营养。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中国最早的师范院校,主要任务是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建立了高等院校,中国政府为在中国学习的学生颁发了奖学金。
学校成立于1979,隶属于原劳动部。2000年转为中央地方大楼,主要由天津管理;2010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14 12.5,入选优秀教师培养计划。
天津职业高中有哪些学校有以下天津职业技术学校:
一、天津财经职业中等技术学校
二、天津统计职业中等学校
第三,天津现代艺术职业中等学校
四、天津中山至诚职业中等学校
五、天津中华职业中等学校
六、天津市于颖职业中等学校
七、天津市翔宇科技贸易中等职业学校。
八、天津市武清区职业中等学校。
九、天津涉外工业中等职业学校
十、天津轻工业中等职业学校
十一、天津盲人按摩职业学校
十二、天津旅游育才职业技术学校
十三、天津聋人学校
十四。天津立信职业中等学校
十五、天津立达职业中等学校
十六、天津蓟县职业中等学校
十七、天津市向辉职业中等学校
十八、天津红星职业中等学校
十九、天津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十、天津滨海新区塘沽第一职业中等学校
二十一、天津北洋职业中等学校
二十二、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附属渤海职业中等学校。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本科和高职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6
5.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不及物动词学校基本情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师范院校。是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大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大学,是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
学校设有教育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艺学等7个学科,拥有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和2个重点培育学科。机械工程、教育学分别入选天津市一级学科、一级培育学科,天津市特色学科4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业特色学科3个。建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的研究生培养新模式,获得第三届国家教育改革创新特等奖。学校现有52个本科专业,包括15国家和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12国家和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12天津市应用特色专业。国家优质资源课程4门,国家级和天津市一级本科课程32门。服务国家特殊需要的博士人才培养计划1个,学术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学位类别6个。有两个国家级研究平台,分别是智能车路协调与安全技术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汽车模具智能制造技术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技术工程中心5个,“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1个,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近年来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奖17项(含一等奖4项)、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3项(含一等奖2项)、专利金奖1项。批准首批天津大学科技园。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38个。
学校坚持“亲力亲为,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打造一流本科教育,两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个“实施‘双证’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和“本科+技师——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深化改革,创新模式,形成全层次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培养全国首批“双师型”本科生、硕士、博士。与新疆、云南、宁夏等省市开展中职师范生公费教育,与爱尔兰斯莱戈理工学院开展“双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合作院校开展学生交流项目,来自2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攻读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学校是教育部首批设立的“教育对外援助基地”和“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在埃塞俄比亚建设了鲁班工坊,引领了埃塞俄比亚等东非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和技术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被非盟总部确立为面向全非洲的技术和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埃塞俄比亚职业教育领域第一所最高水平的职业学院——中国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旁遮普省天津技术大学成立。在海外有3所孔子学院、7个孔子课堂和3个汉语教学点,在国内开展汉语教育和文化交流活动。向亚非国家派出500多名援外教师援助教育,培训了5万多名当地师生。为60多个国家的1200多名学生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五年来,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1200余项。2017年在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与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第66位。2017—2021,在全国师范大学竞赛排行榜中排名第五。2020年,学生参加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枚金牌和四个优胜奖。8000多名优秀毕业生成为国家和省级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名师、技能大师,为国家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经验典型高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和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六条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2年31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也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专业招生规模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在招生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不超过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方案的使用原则:
(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中批次调剂比例大于100%时超出招生计划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2)用于录取相同分数的考生。
(3)在考生积极、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七条学费标准:文科(不含外国语言文学)4400元/生/学年,理工科外语54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65438元+02000元/生/学年,戏剧影视、音乐舞蹈65438元+0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2000元/生_学年;高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5500元/生/学年,其他高职专业5000元/生/学年;进入天津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学校有些专业的特色是“双证”培养。学生报读相应专业后,学校将为学生提供技能培训,并收取400-600元/生/学年的培训费。住宿费700-12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发布的2022年新生入学须知。政府调整当年学费标准的,以政府制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中颁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志愿填报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我自觉接受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在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科、对应批次的省级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将报考我校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并且只有在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以此类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的原则是分数优先,即先将同一科目和相应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的考生按投档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成绩没有达到第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即是否达到第二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专业志愿者是没有年级差异的。
第十一条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实行“在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实施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由各省公布。考生必须符合我校选修科目的要求。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用于自主招生评价。
第十三条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当投档结果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各省确定的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其他省份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较高分数的考生。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录取须知》。
第十八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和复核。不符合标准的,按本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议身体不适于教师职业的考生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有双语(中英文)教学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请仔细填写表格。
第二十条学校在收到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后,发送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中国邮政快递寄出。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向学校请假。不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报到时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者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在复查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并认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双学位。
23所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济、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费、临时资助、社会救助、就业援助等多种措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免费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早餐鸡蛋、午餐和晚餐主食、菜肴和营养汤。提供600多个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经考核达到毕业标准,授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毕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生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高职高专毕业生毕业证书注明“高职高专”。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工作规则(修订)》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和后续管理,按照学校与有关省(区)、市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联合培养和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高职院校招生。
第二十八条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与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咨询和录取结果查询方法
网址:
电子邮件:tutezsb@tute.edu.cn
电话:400-022-9678
联系电话:022-88181513。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邮政编码: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