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支出范围

法律分析: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具体支出范围包括: (一)重大活动经费。即举办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费用;(2)培训经费。即用于中央文明委组织或有关部门指导的宣传文化事业的人员培训和教学设备补贴;(3)优秀作品奖励资金。即由中央文明委组织支持文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优秀作品的创作和评奖;(四)中央全国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维修购置补贴资金;(五)中央级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特殊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中国人民和公民有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鼓励和帮助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进行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