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学生在杭州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其中,涉及最多的是各种税费优惠政策。如何才能充分利用《意见》中的政策,更好地帮助毕业生和大学生创业?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浙大科技园)投融资管理部、技术转移部邵部长为您解读各项税费相关政策。浙江大学科技园创建于2001。目前,已有数十名浙大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浙大科技园自主创业,创办企业40余家,其中大部分企业发展势头良好。2005年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可以享受该政策建议。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大学生毕业后五年内(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享受意见中的优惠政策:从事当年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类、非限制类发展项目;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来杭,在杭创业,无论是本地学生还是外地学生,都是一视同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更让大学生兴奋的是,《意见》将现有创业资助政策的适用范围从研究生扩大到大学生在杭州孵化转化的创业项目,让大学生也能享受到资助政策。如果免费创业资助额度提高到20万元,则免费创业资助额度由原来的最高65438+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简化风险投资的分配流程,将首次分配的比例从20%提高到70%,剩余部分在首次分配通过审核或审核后进行分配。同时要求市级创投文件下发后1个月内区级配套资金到位。同时,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还将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两年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住房,在大学生创业园外租房的企业还将获得当地财政两年的房租补贴。关于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意见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至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以股权质押融资创业。在软件企业先“收”税费再“退”税费方面,也有很多针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根据意见,对新创办的大学生软件制造企业,允许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65,438+00前按65,438+0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邵部长认为,软件企业免税力度大,导向明显,鼓励大学生创办此类企业。前两年免费,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也就是只征收12.5%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公司的工资和培训费用,鼓励公司多组织培训。2010之前,相当于国家先收17%的增值税,再把14%返还给企业,相当于只收3%的增值税。很多税收优惠政策都需要企业主动申请意见。对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新办之日起1至3年内,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基金;科技创新企业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基金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可以减免。邵部长提醒,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一般由科技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可能需要向企业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申请,地税部门有权限就批给你,没有权限就上一级审批。与高新技术企业类似,需要认定的优惠待遇可能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并获得认定。同样,对于技术交易型企业,意见中规定,大学生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每一纳税年度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邵部长提醒,在免税之前,大学生企业要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然后才能拿到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