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2022年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转岗公告【69人】
根据《红河州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规定(暂行)》,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红河州2022年事业单位考试工作人员调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额
国有事业单位调动岗位的考试由考试调整单位负责,考试调整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有关的问题,由考试调整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详见《红河州2022年事业单位考试工作人员转岗信息表》(附件1)。
第二,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红河州所辖县、市、镇(街道)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在县、市、镇工作的省属和国有单位);
2.乡镇事业单位新聘人员须有5年乡镇服务经历,南方6县县级事业单位新聘人员须有5年服务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在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在基层的服务经历不计入5年服务经历)。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当遵守相关协议。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为2022年10个月;
3.符合考试转岗规定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1991年10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6 10月以后出生;40岁以下的,1981年10月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6 10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纪律处分或者问责的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得出审计结论的;
4.试用期未满而非法进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
5.考试转入后,与本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单位;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具体职位的要求。
工作等级、职称、聘用等具体问题请致电用人单位。
第三,程序
(1)注册
1.报名要求:每人限1个岗位。符合考试调剂条件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如实填写《红河州2022年考试工作人员调剂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注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2022年事业单位考试工作人员调动报名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
(3)工作聘书复印件;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4)近期一寸白底或浅色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14: 30)。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蒙自市振兴路1号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述报名步骤并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调剂资格。
4.资格审查:各考试调剂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调剂机构工作人员各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报考人数,允许该岗位报考人员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9月19+07: 00前在考调单位完成报名)。
5.获取入场券: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9月22-23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自动转学。
领取准考证地点:红河农业学校综合楼七楼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服务大厅(上海路南延线蒙自市红河职教园区内)。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考试调剂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包括国情、省情、州情)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14: 00-16: 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在考试前48小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可以通过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作业、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每门考试由高分向低分调剂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在面试人数与考后调剂人数之间3: 1的范围内确定。若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次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放弃而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该岗位无替补人员导致面试人数和考试调剂计划数不足,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由每个雇主通知。
3.性能计算
要求笔试和面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科目;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主管部门将加试确定考察对象。
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或面试成绩确定。如果测试结果出现平局,主管部门将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3)调查
考察工作由考试调剂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所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要注意查阅考生个人档案,审查“三年两历一身份”和廉政情况。
(四)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综合结果和考察情况,由考试调入单位及其主管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入人员名单,并在原单位和拟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试调剂因故出现空缺,可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不影响考试调剂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剂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剂手续。
第四,纪律和监督
(一)考转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
(二)参加考试和调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对违反考转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有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调剂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考试调剂资格。
动词 (verb的缩写)突出
(一)申请人具有相应职称,所在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在高职院校低就业率,且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书面形式。
(二)报名时未受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人职员,不得参加考试调剂。
(三)考试调剂相关信息将通过“红河人才网”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号码畅通。如申请人未及时网上查询或电话联系不上,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4)在组织实施考试转学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请理解、支持和配合申请人。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红河州2022年州级事业单位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及手册》(详见附件5)。
不及物动词电话号码:
(一)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司:3732550
(2)报名电话:
州委党校:3053313
周蓉媒体中心:3946759
国家数据发展中心:3734596
州公积金中心:3736773
州委讲师团:3791197
州委政法委:3730201
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3730292
国务院老干部局:3730622
国家粮食局:3732246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局:3732071
国家民政局:3728492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748991
国家自然规划局:3799792
国家环保局:3856190
国家水利局:3732316
国家文化和旅游局:305536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743949
国家林业局:3732345
国家应急局:3738246
州乡村振兴局:3732718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3069166。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考试工作人员调动信息表。xls
附件2:红河州2022年事业单位考试工作人员调动登记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式)。文件
附件4: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文件
附录5: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原标题:关于红河州2022年事业单位考试工作人员调动的公告
文章来源:/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