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辅导班管理暂行办法
《校外补课管理暂行办法》由教育部于2022年7月20日颁布,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健康有序发展。
1,一般规定
《校外补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定义、基本原则、条件和程序。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国家认定的为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学科和非学科培训服务的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原则是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机构的建立和管理
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机构名称应当体现其非营利性质,不得使用“公共”、“政府”、“官方”等字样。机构成立后,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违反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特定内容规定
1,培训内容和课程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标准进行超前教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时间的学科培训。非学科培训不得含有超标的教学内容。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展培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教案和课件。
2.教师和培训质量
校外培训机构要配备相应的教师,培训人员要有相应的资质。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定期评估培训效果。
3.收费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诱导家长超出实际需要进行消费。
4、宣传和监督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