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文件中高职教师培训费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15-1-10 0:00:00浏览量:4593。

高职院校和高职师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114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35号[2012]),

一、培训项目任务

2015高职院校教师培训项目分为国培和省培。国家级培训由中央财政支持,省级培训由省级财政支持。国家培训项目包括国内培训、企业在职培训和国外培训;省级培训包括学科带头人高端研究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国外培训和管理人员专项培训。

(1)学术和专业领袖的高端研究和培训

本次培训为省级培训,包括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专业带头人研究培养三个项目。培养对象为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带头人或后备人选,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高级访问学者项目。选派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研究培训,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拓展知识面,开展或参与相应的科研工作,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培训时间1年,选拔120人,经个人申报、学校和接收单位同意、省高职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后实施。

2.高级访问工程师项目。选派教师到大中型企业或科研院所实习,跟踪了解生产一线最新技术,参与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帮助教师加深对实际专业工作的理解,提高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培训时间1年,经个人申报、学校和接收单位同意、省高职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后,选拔实施80人。

3.职业领袖的培训。选派教师到省内重点本科院校进行研修,跟踪其专业的最新进展,掌握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理论与方法,提高学术研究、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能力,打造引领高职院校专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培训时间3周,选拔200人。

(二)骨干教师提高培训

包括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培训对象原则上为45岁以下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单位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和省内重点、特色本科院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专业领域的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提高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国培为期4周,384人入选。省培训时间7-14天,选拔2460人。

(3)企业岗位培训

这次训练是国家级训练。培训对象为近五年内未在企业实习半年以上的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为省内外大中型企业。通过顶岗实习,提高他们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结合企业实际改进实践教学,实现“双师型”的发展目标。培训为期8周,580人入选。

(4)培训经理的专门培训

这个培训是省级的。培训对象为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和师资培训的管理者、实训基地负责人等。,通过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培训时间5-14天,选拔600人。

(5)国外培训

包括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培养对象是高职院校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培训,学习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课程和教学项目开发。国培为期4周,选拔82人。省级培训时间3个月,选拔60人。

二、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把教师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要按照通知确定的培训任务和要求选拔学员,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加培训的教师能够安心、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每个学校都要有专人负责学员的选拔和注册。国家级培训应在“高职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发展平台”(网址:)上报名,省级培训应在“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网址:)上报名。各校须于4月11至5月10完成报名,组织参加国培的教师填写《高等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国培推荐表》(一式两份),参加省培的教师填写《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参加培训的教师将带着推荐表或登记表参加培训。其中,选派到省外参加国培的教师,必须经省高职教师培训中心备案后,方可参加培训。

(2)承担培训项目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加强培训需求调查,认真制定培训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要加强与派出单位的联系,审核学员的资质。培训开始前7天,通过短信、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与受训人员或相关高校教师管理部门联系培训事宜。,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要重视实训管理,制定实训管理规定,加强学生实训考核。省级培训的,应在结束后15天内将《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省级培训登记表》一份送至学生所在学校,另一份留存。同时将《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省级培训汇总表》发送至省教师培训中心。

(3)省级高职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全省高职院校教师培训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组织实施。要加强培训项目审核和培训质量监管,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第三,培训资金的管理

(一)国培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和入选学校承担。国内培训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5000元/人,省级财政2800元/人;企业在岗培训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1万元/人,省级财政5600元/人;国外培训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3万元/人。

省级培训补贴标准为高级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2万元/人,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专业校长研修和管理人员专项培训每人每天400元,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英语学习3500元/人,省级国外培训补贴标准为培训费用的30%。

所选学校负责学生的交通费用,培养单位不得收取住宿费等费用。

(二)省内高校承担的专业带头人研究培训、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国外培训、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骨干教师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培训单位。

省外高校和骨干教师承担的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企业在职培训、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增加的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经省高职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后直接拨付给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在财政资金拨付前先行垫付。

(3)各培训单位的培训经费应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切实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对培训经费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