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签补充协议扣工资培训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本。一般来说,补充协议是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对雇佣关系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修改或补充。

如果补充协议约定离职后工资作为培训费用扣除,是否合法需要具体分析。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告知其需要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且双方书面约定离职后需要承担培训费用,则履行约定是合法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做出补充协议,强迫员工签字,则可能存在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涉及试用期外培训费的扣除,将分析具体情况后确定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