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局取消了吗?

盐务局是政府部门。盐务局是盐业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政府主管盐业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盐政、盐专卖和执法工作。有的地方又叫盐务局、盐务管理局,是我国食盐专营体制下特有的食盐管理形式。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盐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负责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制止和纠正盐业市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盐业违法行为。

(3)规范食盐市场经营行为,维护肥东县食盐市场秩序。

(四)负责盐业违法案件听证的组织和安排。

(五)负责盐业违法案件的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

(六)加强对食盐市场的调查分析,根据不同时期食盐违法行为的特点,制定相应措施,确保食盐专营政策的有效实施。

第二,内部机构

(1)办公室

协调联络、公关接待、会议组织、文件处理、档案管理、车辆调度、企事业单位年检、办公用品采购、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等。

(2)财务科

资金管理、费用管理、会计、会计报表、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等。

(3)人事科

人事调配、干部考核、人事档案、收入分配、员工培训、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工资福利、队伍建设、行政监察保险等。

(4)运输和销售科

食盐计划、包装计划、付款结算、食盐经营管理等。

(5)盐务管理科

盐政、盐政执法、执法队伍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等。

3.制盐企业的下列财产和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盗窃和哄抢:

(一)制盐企业依法使用的土地、滩涂和盐矿资源;

(二)海盐场防护堤和潮汐排水沟;

(三)制盐企业的生产工具、设备和产品;

(4)制盐企业已开采的盐矿(包括原矿和伴生矿)和卤水已纳入盐田的海水、各级卤水、卤虫、鱼虾、微藻等盐田生物。

法律依据:

盐业管理条例

第一

为了加强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加强盐业管理,促进盐业生产的发展,保障食盐的正常运销,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盐资源、生产和经营盐业,应当遵守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