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卫生技术指南(试行)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做好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危害,保障工业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责任要求
1.各工业企业要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部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2.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和人。
3.阐明并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信息报告。
4.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措施。
5.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所需的物资、场所、人员和经费。
6.工业企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应配合卫生部门处理疫情。
三、防控措施
复工前,工业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和卫生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加强安全生产。
复工前的预防控制措施
1.信息通报:向员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禁止湖北疫区员工在无医学观察人员的情况下复工。
2.组织动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防控组织体系,组建专兼职防控队伍,责任落实到人,实现车间、班组、个人全覆盖,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有呼吸道症状而没有发烧的人要及时就医。
3.健康筛查:
对所有员工休假期间的生活、出行情况进行登记,全面掌握员工是否离开苏联、去了哪里、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对于近两周内曾在湖北省旅行居住并返回苏联的工人,工业企业应登记并跟踪其健康状况。有自己住房的要在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要单位隔离。观察期为14天,每天要报告两次他们的体温等身体状况。
发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应指导其及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4.物资准备:加强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疫情应对物资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工业企业,应配备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复工后的防控措施
1.健康申报和晨检:建立员工健康申报和晨检制度,指定专人为每位员工测量体温。有班车的工业企业应在上车前进行测量,有发热症状者禁止乘车或进入单位。对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2.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员工应配备医用口罩,不戴口罩的员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人员密集岗位。晨检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工业企业要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定期更换口罩,使用后正确处理口罩。
3.洗手消毒:控制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工作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果没有洗手设备,应配备70-75%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班车、公务用车、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站、地板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表面应由专人定期消毒,每天两次。
4.个人卫生:员工应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洗手。
5.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改掉不良习惯,摒弃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正确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环境卫生清扫:以环境整治为主要任务,药物消毒为补充,开展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食堂、职工宿舍、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扫和药物消毒。
7.通风:加强员工工作生活场所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空调的使用,定期开窗通风,清洁空调;对于有回风的集中空调系统,应在回风口安装低阻力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洗和更换,确保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
8.减少集体室内活动:停止员工不必要的出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沟通形式,尽量减少大型室内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9.食品安全:集体用餐的工业企业要注意食品安全卫生,加强餐具的消毒和管理。
10.流动人口管理:制定流动人口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手清洁、体温测量、口罩发放等工作。外国人在指定地点工作、休息、吃饭,应由接待人员陪同。
发现病例后的防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业企业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有自有住房的应在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安排在临时单间宿舍隔离。隔离观察期为14天,每天应报告两次体温等健康情况。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寒战、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2.加强消毒: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工业企业可做好病例室、会议室、宿舍等疫点的终末消毒,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见江苏省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终末消毒技术指南》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家庭隔离消毒技术指南》。
3.停产管理:工业企业应根据疫情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采取临时停产或暂时关闭措施。停工范围应遵循从小到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