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生在内地升学考试应该怎么做?
深圳参加高考的条件
下列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市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在身体条件上符合有关要求,同时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深圳市户籍,出生后第一个户籍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前两位为44)。
(2)具有我市高中学籍且实际在读,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粤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65 438+08]96号)的粤优粤卡持有人, 或经省级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粤优粤证的决定》的《广东省引进人才广东居住证实施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自2018 12 1起依法废止,不再适用。
(3)具有我市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父母一方属于驻粤现役军人。
(4)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正常报名参加我市高考(可报考本科、专科)。
应届毕业生连续三年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时间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并实际就读。
应届毕业生在高二开学前(截止日期为8月31,2065438)迁入我市并实际连续就读,户籍在高二开学前(截止日期为8月31,2065438)从外省迁入我市。
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2020年高考报名时,新生不受学籍限制,往届学生不受毕业1年限制,可正常报名参加我省高考(可报考本科、专科)。
A.考生(含往届毕业生)父母双方均具有广东省户籍。单亲家庭考生的监护人具有广东省户籍。
B.父母只有一个广东省户籍,但确实在广东省工作的考生(含往届毕业生),能提供在我省稳定就业的证明(包括工作调动函、工商企业登记证、在广东省社保和医保缴纳证明等,).
C.往届毕业生从外省迁入我省18个月(截至2020年8月31),已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
(5)具有我市高中学籍且实际在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要求的。
(6)具有我市高中学籍且正在实际就读的港澳学生,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7)具有我市高中学籍且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省内学生,持有在台湾省内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省居民居住证》。
(8)在我市定居,具有我市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国人民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9)在我市内地就读新疆高中班的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市普通高考,但不参加我省高考。
(10)在我市就读的内地新疆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西藏、新疆职业学校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可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11)在我市就读的非高三学生,符合高校(中国科技大学、东南大学、Xi交大)少年班和数学优秀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资格的,可根据招生机构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报考。如果考生需要参加文化课统考,考试成绩只能作为进入大学低年级班或优秀数学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录取依据。
法律依据:
《广东省2021高考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市局直属相关机构(学校):
为做好2021年我市中考招生工作,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考二[2016]4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8]4号)等相关文件, 现将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招生(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下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
(1)报名时间
中考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至31年3月24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2.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员工子女可以报名。详见《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3.高中的学生不允许注册。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2021继续网上报名,各学校要开放机房,为考生报名提供方便。
2.符合深圳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和在市外就读的初中毕业生通过互联网提交报名材料,由户籍所在地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报名点进行审核并网上报名。
3.学校和报名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如有违反者,将严惩不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报名点)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以欺骗手段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在录取学校注册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成绩介绍。
1.本市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史道(合卷)、体育。
2.考试时间:
(1)体育考试于4月13日至30日进行。
(2)英语听说考试时间为5月15至5月16。
(3)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卷)、历史、道学。
考试将于6月26日至28日举行。
(二)考试时间
注:高考科目全国统考时间表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将作相应调整。
2021夏季高考美术、书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于2020年2月6日举行。
(三)录取工作
1.招生批次和志愿设置。
2021年夏季高考分为提前、本科、专科(高职)三个批次。
(1)提前批次。
提前批分为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部分。本科提前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之前,专科提前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之后,普通专科录取之前。
本科提前批部分包括空军试点院校、军检院校(含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试点院校需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考)和批准设置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批准设置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的非军检本科院校、本科层次的教师与卫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专业的高级部分包括高级学院和专业级别的特殊健康计划。
志愿者设置。
部分院校提前批志愿设置:空军试点院校设置1志愿;军检院校(含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考院校需政审、面试、体检)平行志愿10;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含参考)和批准类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校考”志愿分别为1和1;批准的非军事检验本科院校有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20个平行志愿;本科教师专项计划平行志愿10;本科卫生专项计划有10平行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志愿1。
部分提前院校志愿设置:提前院校有5个平行志愿;在专家一级的特别保健计划中有10名平行志愿者。
(2)本科批次。
本科批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和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
志愿设置:普通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45个平行志愿;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统考有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统考+校考”有两个顺序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考试有两个顺序志愿。
(3)专科(高职)批次。
专科(高职)批次包括普通高校和艺术体育类院校。
志愿设置:普通高校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院校统考有20个平行志愿;艺术院校考试有两个顺序志愿。
上述批次的各类高校均实行高校专业组招生模式,每个高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策划。
高校按高校专业群在广东编制招生计划。高校公告计划必须具体编制到高校专业组的所有专业。未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高校对物理、历史两个选考科目提出1要求,对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个选考科目提出不超过两个要求。高校专业群由几个考试科目相同、招生条件要求相同的专业组成。
(2)普通专业分为普通专业(物理)和普通专业(历史)两类,分别编制高校专业群和招生计划。
(3)艺术、体育类专业要做好高校专业群和招生专业的统一规划,物理、历史不分。
(4)一个学院可以设立一个或多个学院专业组,每个学院专业组可以包含不同数量的专业。同一学院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位于同一学院专业组,也可以位于不同学院专业组,但各学院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院校原则上应具有相同的专业要求(包括性别、身体条件、外语等。)在安排他们专业组的时候。
(5)除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要单独分组外,各批次专业(高职)只分为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术类三类(不分物理、历史,按技术类分不同组)。
3.自愿填写报告。
(1)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了强基础计划外,还将同时填报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三个批次,分别录取。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在高校专业组填报志愿,一个高校专业组为独立志愿和填报单位。可以填报所有可用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自愿报告要求:
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和考试成绩,合理选择各批次合格志愿。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规定,了解招生专业对科目、身体条件、成绩要求等方面的规定。考生因未认真阅读高校招生规定,填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而未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院校专业组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高校选修科目的要求分为首选科目的要求和重选科目的要求。首选科目要求从物理和历史两个科目中确定;复试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个科目中确定。
考生的首选科目必须符合大学对首选科目的要求。选择物理的考生只能填写物理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选择历史的考生只能填写历史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
复试科目要求。高校复试科目有四个要求:
一、未提及复试科目要求的考生,如果符合优选科目要求,可以报考;
第二,如果需要1重选科目,考生必须选择本科目后才能报考。学校专业要求化学科目的,符合优选科目要求并选择化学的考生可以报考;
第三,如果需要两个复试科目,且必须全部选考,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这两个科目,才能报考。学校专业要求化学、生物科目的,符合优选科目要求,同时选择化学、生物科目的考生可以报考;
第四,如果需要两个重选科目,但只需要选择1科目,考生可以报考两个科目中的任意1科目。比如学校某专业要求考生考化学或生物科目,符合优选科目要求且复试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科目的考生可以报考。
填报院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上;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高校专项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院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不允许同时填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填报。
同一批次普通类和艺术类不得同时填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填报。
请志愿者填写报告。对未完成招生计划并参与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由省招办统一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高考成绩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
4.归档原则。
各批次各类高校实行高校专业群录取模式。普通类分为物理和历史两大类,单独标记,单独招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标记,一起招生。
(1)普通专业根据考生选择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三门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择;艺术体育类专业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三次选考成绩及相应专业技术等级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拔。备案时,省招生办会向招生机构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机构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2)符合高等学校专项招生资格、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的考生,均报高校,高校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录取。
(3)不按省、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组,备案时不计入政策性加分。
5.分类和共享文件。
(1)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当合并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的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以较高者为准。
(2)“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安排:
排名1,比较语文加数学总分,高者优先;
第二,比较语文和数学的单科,高的优先;
第三,比较外语成绩,高的优先;
第四,普通专业根据所选物理、历史分为两类,优先选择高一级的;比较艺体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五,比较两次复试科目中单科成绩较高者,以较高者优先;
第六,比较两次复试科目的单科高分,以较高者优先;
同时第七名和单科成绩相同。
6.录取原则。
(1)招生结束后,高校根据高校专业组招生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全部填报完毕后,院校根据考生是否填报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按照考生所在院校的院校录取原则进行。
(3)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单科成绩等)而不能录取的考生。)会被院校辞退。
(4)特殊类型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录取控制线。均按普通类(物理)和普通类(历史)界定,参考往年文理类第一或第二批院校招生计划比例。主要用于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具有相应文化成绩的高校(专业)。
(5)同一院校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的计划不能调剂。如果学生人数不足,在征集志愿阶段必须经过研究决定未完成计划的使用原则。
三、春季高考
2021春季高考包括五种类型:高职院校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招生、普通院校以“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以下简称“3+证书”)招收中职毕业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初中毕业生五年连续招生和三两阶段招生。按照学业考试和3+证书入学考试执行本方案,其他三类入学考试另行通知。
(1)考试安排
根据学业考试安排,按照《关于做好2021 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2020〕131号)进行招生。3+证书考试安排按照《关于做好202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普〔2020〕43号)执行。
(二)录取工作
春季高考实行高校专业组招生模式。除3+证书本科批次和西藏新疆班外,每个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1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招生批次和志愿设置。
(1)分为普通类(不考虑物理和历史)和艺体类(分为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体育五类,下同)。艺术体育统考类别由招生机构不同专业组区分)。普通类有20所院校志愿;艺术体育类高校10。普通类和艺术类不能同时填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填报。
(2)3+证书分为本科和专科(高职)两个批次。本科批次有1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专业志愿,没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选项;专科(高职)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为35个专科专业组;有10高校专业群志愿分批退役军人;西藏新疆班有1高校专业志愿和1专业志愿,没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选项。
2.策划。
高校要按高校专业群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具体到每个专业。一个学院可以设立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包含几个专业,但同一个专业只能在一个专业组内。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要按照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体育五个统考类别分组。
3.档案录取。
省招生办根据生成的高校专业组数据,以高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结合考生填报的高校专业组志愿和考生总分排名,按照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如果考生不能被所报专业录取,被调剂专业的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4.档案整理与共享(不含3+证书本科批次)。
(1)根据春季考生高考成绩综合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岗位排名。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以较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排列:
排名1,比较语文加数学总分,以高者优先;
第二,比较语文和数学的单科,高的优先;
第三,比较英语成绩,高的优先;
第四名技术科目统考成绩按艺术、体育专业进行比较,择优录取较高者。
第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要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按计划完成,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狠抓落实。
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高考综合改革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条件保障,加大人财物投入,大力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逐一落实考试报名招生各环节,特别是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夯实改革技术支撑。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模拟演练,开展适应性测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3)加强宣传和培训
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增强政策公众意识,对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高中和考生家长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解读和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优化服务水平,组织考生志愿咨询指导,努力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