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提高了农民医疗费用报销上限,降低了住院起付线,提高了报销比例,实行了就医“一卡通”。让农民就医,有了更强的保障,这些措施很多都是全国首创。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参合新农合农民一年的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从1万元提高到3万元。按照规定,农民住院后,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要自付,起付线以上的按比例报销。从今年开始,农民住院起付线大部分下调,意味着报销范围扩大了。从今年开始,乡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50 ~ 100元(原来为100 ~ 3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200 ~ 300元(原300 ~ 500元);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500 ~ 800元。同时,为减少参合农民自己支付的费用,农民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最高一级医院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比如,一个农民一年住院三次,第一次在乡镇医院,第二次在县医院,第三次在市级医院。报销医疗费用时,前两次住院按“零起付线”报销。小儿科住院患者,报销起付线在同级定点医院规定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根据新政策,住院费用不再分段补偿,同级医疗机构只设定一个补偿比例。比如,以前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要花2000多元。按照过去的政策,起付线300元以下不予报销,300元~ 1000元,一个报销比例,1000元~ 2000元,另一个报销比例。根据新政策,报销比例将统一。在新的报销比例中,乡镇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约为70%,县级约为60%,市级和省级医院约为50%。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进行微调。还可以报销一些门诊费用来“照顾”这些农民。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高血压ⅱ期以上、冠心病、糖尿病并发症、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失代偿期肝硬化、器官移植、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等特殊疾病,门诊发生的费用可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一定比例或按年定额包干的方式给予补助。部分医疗负担特别重的患者,可以享受门诊和住院两次报销。以尿毒症为例,接受肾移植时,可享受最高3万元的大病补助。此外,手术后,大部分患者仍需在门诊长期服药。农民在当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以市为单位,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住院实行“直补”。农民在本市各定点医院看病,可以当场看病,当场住院,当场报销。需要转往其他地区医院的农民,可办理相应的转诊手续,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的医疗机构属于哪一级的,可持相关医疗票据回老家,享受县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为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中医药服务,农民在中医医院、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中医科室住院时,报销起付线在同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10%。参合农民在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实际报销比例低于医疗费用总额30%的,剔除起付线后,按医疗费用总额的30%报销。此外,在过去,一些农民因为意外事故等去医院急救。,但急诊多隶属于门诊,没办法纳入住院费用报销。根据新政策,农民急诊检查后立即住院的,急诊发生的费用可计入住院费用,按政策报销。我希望我的解释能帮助你,唐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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