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司法案例演练
1,贪污案件。
包括侵占案件和腐败案件。其中职务侵占罪是指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贪污是指国有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盗窃、诈骗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挪用案件。指各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3.欺诈案件。是指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营销员等单位或者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其中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营销人员骗保赔?靠行业造假填表?其他单位或个人骗取保险和赔偿?按照外界造假填写清单。为区分重点,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利用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证进行非法集资的诈骗行为不在此列。单独统计。
4.商业贿赂案件。是指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交易对手相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够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5.非法集资案件。是指所有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营销人员未经批准,以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据为载体,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6.MLM案件。是指保险营销掩盖下的所有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营销人员?以其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通过发展人员计算并支付报酬的行为,或者以缴纳一定费用或认购保险单据等为条件,要求被发展人员取得加入资格的行为。
7、非法经营案件。是指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保险机构,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行为。
8.其他情况。指除贪污、挪用、诈骗、商业贿赂、非法集资、传销以外的案件。当一个案件涉及多个犯罪时。按照“主罪优先”和“特殊优于普通”的原则进行分类。不重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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