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为什么禁止民办培训机构藏身居民楼?
2065 438+08 . 8 . 3报道培训机构至少应有3名专职教师;不得设置住宅或工业建筑;教学计划应该公布并被公众接受...武汉市教育局近日正式发布《武汉市文化教育民办培训机构设立标准》,该标准将成为武汉市清理规范民办培训市场的重要依据。
在设置标准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明确了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内容: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与机构类型相匹配,选用的教材(或自制教材、讲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在培训机构的硬件方面,制定标准的要求也发生了变化。“在选址上,民办培训机构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和工业建筑内;在学校建筑面积方面,考虑到今年培训机构专项管理的需要,根据培训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将原来500平方米的标准缩减为3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并提出了人均建筑面积的要求,放宽了这方面的准入门槛。”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2017年底,武汉市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460余家,年招生20余万人,常年在校生约14万人,专兼职教师近8000人。
据了解,设定标准自2018年7月27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原《武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