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培训班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开培训机构必须经过教育局批准,拿到办学许可证。
1.去培训机构所在的教育局,索要并填写申请表。(发起人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发放许可证,方可开工。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等)。).
3.办理税务登记。
4.缴纳注册资本。
申请设立或者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并申请办学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投标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制度、资金筹集与管理等。
(二)发起人的名称和地址或者姓名和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文件,并明确产权;
(四)捐赠学校财产应当提交捐赠协议,协议应当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式,以及相关有效文件。
扩展数据
开办技能培训班的具体流程:
1.在线输入信息。
申请人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点击进入)。
2.向公布的受理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验收点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
3.宣传。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汇总符合条件的补贴名单,并在审核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4.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受理单位进行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发放补贴。
审计处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对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审核完成后,应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立的,发给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