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2006年新一轮减排项目实施计划年度目标
1,总体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在2001的基础上下降了1/4(小于800/10万)。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65438±0‰以下。
(3)孕妇住院分娩率:50%以上
(4)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
(5)做好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2.支持目标
(1)孕妇产前检查覆盖率:≥90%。
(2)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率:70%以上。
(3)无菌分娩率:≥98%
(4)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区)卫生院产科“三基”检查合格率:≥98%。
(5)育龄妇女健康教育知晓率:> 85%
二、项目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1)项目覆盖全县所有乡(区)村。
(2)孕产妇死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监测,5岁以下儿童监测点为:桑木镇、文水镇、华敏乡。出生缺陷监测点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
(三)项目实施时间:65438+2005年2月-65438+2006年2月。
三。项目任务
项目的总体任务是:人才培养;农村孕妇住院分娩救助;建立和完善孕产妇“绿色通道”和“紧急救助中心”,开展健康教育、监督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基本产科设备,巩固创建爱婴医院,积极创建爱婴县。
四。项目措施
在此阶段,项目工作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
项目管理
1.调整充实“减量淘汰”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和管理职能,负责领导项目实施全过程。
2、县卫生局要调整和充实项目技术指导组和监督组,加强项目管理和业务指导。
3、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县项目协调协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区)根据县“降消”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本乡镇(区)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切实将工程任务落实到基层。
(2)人员培训
1.管理培训:(每次培训需提供通知、培训记录、签到本等资料)。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为主,县妇儿工委配合。
(2)培训对象和内容
①行政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县、镇(区)行政领导干部,以及组织实施该项目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和意义、相关部门的职责、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项目监督和协调。
②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培训对象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和意义、项目实施和执行单位的职责和管理、孕产妇急救系统的建立和运行。
③村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村支书、主任、女主任。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和意义、村干部的职责、健康教育的方法、乡村孕妇急救“绿色生命通道”支持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等。
2.业务培训:由县卫生局组织。每次培训包括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授课笔记、学员花名册、考试成绩。
(1)县级教师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培训的目的和要求、培训方法和培训计划的制定;产妇保健、产科危重疾病的治疗和转诊;相关卫生技术服务规范、常见产科技术操作规范和急救设备操作规范、设备管理和使用等。
(2)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区)医院助产士培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心乡镇(区)医院助产士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区)卫生院的助产士重点培训正常分娩过程中的基本急救技能和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转诊。培训教材主要是“减消”项目的县、乡、村教材和题库。
(3)乡村医生、乡村助产士、保健员培训:重点是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孕产妇危险识别与管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与婴儿营养指导、健康教育方法。转变助产士职能,做好孕妇(特别是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的宣传动员和护送工作。
3.时间安排
县乡两级各类培训分两个阶段完成,2006年4月初完成专业培训,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行政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管理、产科门诊和妇幼保健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开展强化培训。
(3)工程监理
1,特约专家蹲点监督
专家候选人:由县卫生局协调省、市卫生厅(局)选派具有中、高级职称和一定临床及管理经验的妇幼保健和产科临床业务骨干作为驻县特聘专家。
2.分级监管
(1)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和业务监督。按照分级督导的原则,项目实施期间,不定期开展县级督导,县妇幼保健站实行项目分片负责制,覆盖所有乡(镇、区)和行政村;乡镇(区)卫生院也要划片承包,驻村指导工作,指导工作要覆盖所有行政村。
(2)监督内容
①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项目规划、配套资金落实、项目资料收集;
②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和宣传;
③县级孕妇急救中心、乡镇卫生院高危孕妇助产技术服务和转诊制度运行情况,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产科规范化管理情况;
(四)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县乡两级住院分娩限价收费。
(3)监督要求
(1)监督和指导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掌握项目执行单位的运作情况;
(2)帮助基层单位提高项目实施能力和工作质量;
(3)帮助基层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④深入农村和农民中了解情况。
(5)监理记录,每次监理填写项目监理记录,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一份交监理单位,一份报项目办(卫生局)备查。
(4)爱婴医院(保健中心)
在“减消”项目(延续期)的基础上,继续巩固爱婴医院(卫生院)成果,开展“爱婴县”创建活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应做好地段的围产期保健工作。土城、良村、文水、桑木、二郎、马林、大坡、程寨、同民、永安卫生院要在加强产科建设和服务质量的同时,积极推动农村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习酒、关店、寨坝等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建立爱婴保健院。
(5)孕妇在医院分娩
促进孕妇住院分娩是该项目现阶段的重中之重。
1,实行住院分娩限价。
为使农村孕产妇能够接受住院分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区)卫生院要实行住院分娩限价和平准分娩费用。限价对象为:本县农村户籍孕妇(城镇下岗职工、贫困户凭相关证明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可进入项目管理)。
(1) 3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
(2)县级医疗机构剖宫产限价为1.5万元,乡镇卫生院为1.0万元;
(3)各项目实施单位应通过媒体张贴限价或公示限价收费标准。
2、开展住院分娩援助。
(1)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凡持市、县卫生局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计划生育证明的孕产妇、城镇贫困户和下岗职工。对无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服务机构生育的,医疗服务机构必须及时向当地计生部门反馈,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2)救助标准:住院分娩救助基金为每名孕妇150元,难产每例救助250元,剖宫产(有医学指征需要特殊抢救)及严重产科并发症每例救助500元(此处所谓难产为:①产钳分娩;②横向臀位分娩;③产程延长需要处理;④产程中出血;⑤胎儿窘迫;⑥治疗产道损伤;⑦胎盘粘连;8宫缩乏力等。).
(三)扶贫手续按照《卫生部“减消”项目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基金运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习水县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基金运作方案》办理。
(4)乡镇(区)要对贫困孕妇救助对象进行审批,在张榜公布7天无回应后,做好住院分娩的宣传动员工作,每季度向县卫生局提交贫困孕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申请表,经审批后落实孕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措施。
3、落实高危孕妇住院分娩转移补贴
村医、卫生员、助产士护送一名高危孕妇到医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给予误工费补贴。30元由交付单位先行垫付,每季度到县项目办(卫生局)报销。
4.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区)医院要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千方百计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住院分娩孕妇的经济负担。
㈥生命的绿色通道
1.加强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急救设施,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救治水平,认真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和孕产妇转运救治工作。乡镇(区)卫生院也要加强产科建设,规范操作技能,严格执行高危孕妇转诊指征。乡村医生和助产士要做好孕产妇保健服务,提高对高危孕妇的识别能力,及时转运和护送高危孕妇,形成孕产妇急救“绿色生命通道”。
2、建立和完善孕产妇转运支持系统。乡镇(区)政府(管委会)、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孕产妇转运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村孕产妇转运队的技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建立乡镇、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组织,及时将孕产妇转运到医院或卫生院进行分娩治疗。
3.改善住院分娩条件。8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贵州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评价标准。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应当规范母婴同室和分娩区的设置,为孕妇及其家属就餐提供便利。产房和母婴室配有取暖设施,为孕妇营造安全、卫生、温馨、舒适的住院分娩环境。
(7)健康教育
县妇儿工委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全面深入的健康教育宣传,大力营造“关爱母婴健康”的社会氛围。
1,在县有线电视台、乡镇(区)转盘、广播电台免费播放妇幼保健科普知识。
2.组织妇女干部和医务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以妇女为核心,以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对孕妇进行孕产妇保健、安全分娩等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3.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办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专栏,配合妇儿工委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保健宣传咨询活动。
4、及时发放和张贴省市“减”项目和优生优育海报,折叠图片发放到孕妇家中。乡镇也要因地制宜制作宣传单和标语,医疗机构要向孕产妇发放公开信,使用住院患者健康教育指导表,大力宣传“住院分娩与母婴安全”妇幼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全县“减消”工程实施情况,落实住院分娩限价收费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
(8)信息管理
县项目办(卫生局)、乡镇项目工作组(卫生院)、县项目实施单位要重视本辖区、本单位项目相关信息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反映项目工作的信息原始材料,如项目责任书、实施方案、会议(例会)记录、督导表、培训档案和花名册、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典型案例、支出凭证和单据等。
动词 (verb的缩写)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安排
(一)资金的使用
1,中央资金
2006年,减消灭项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0068.5万元,主要用于孕产妇住院救助、人员培训、设备和健康教育、督导和妇幼健康监测。
(1)健康教育:1万元,由县妇儿工委管理。
(2)人员培训:1万元,由项目办公室管理。县级培训:2928,乡级培训:按行政村数,每个村补助32元,一个乡镇卫生院,24个乡镇* * *是7072元。
(3)设备:3万元。县项目办根据上级指定的设备名称上报设备计划,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统一招标采购。
(4)住院分娩补助:956850元,由项目办管理。按照每例活产婴儿数(2004年底数)×150元,预算各乡镇救助资金。
2.项目配套资金
主要用于项目信息管理和项目监督。
(2)资金和设备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作(挂账),扶贫、误工补助费用由医疗卫生机构在住院产妇或获得扶贫豁免的陪护人员签字盖章的基础上,向项目办报销。
3、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制,每两个月财务报表一次,年底财务报表一次。具体按照《贵州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4、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项目维修登记制度,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县卫生局和财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设备维修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严肃挪用。
5.项目提供的设备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需求发放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要有专人负责并保持完好。
不及物动词项目监督和评估
(1)监督和指导
1,每年接受上级2-3次监督指导。县级日常工作督导,每年督导4次,覆盖所有乡镇(区)和县级项目单位。
2.监督指导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住院分娩救助,重在群众利益;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的效果;设备的购买和使用;项目指标完成情况;现场指导和专题讲座,以及群众对项目的评价。
(2)评估
项目期间,县* * *进行了两次评估,分为期中评估和期末评估(7月和65438+2月)。各乡镇和项目单位进行了自查评估,卫生局组织了评估小组进行再评估,覆盖了所有乡镇和县级项目单位。
七、项目组织实施及部门职责
(1)县级
1、县“减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制定县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项目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2)管理整个项目工作,组织监督和培训,向县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3)与项目执行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项目任务;
(4)负责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协调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健康教育宣传,动员和护送孕妇住院分娩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并在卫生局的配合下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2.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1)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
①全面及时掌握各镇(区)项目活动进展情况,收集、统计、分析、上报项目工作数据;
(2)组织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个案调查和评审;
(三)负责乡镇人员培训,协助和指导乡(区)卫生院开展村级培训;
(4)负责乡、村妇幼保健管理和服务的技术指导,在项目办(卫生局)的安排下,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的督导工作;
每月向县卫生局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2)县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
(1)根据卫生局的安排,完善孕产妇急救组织,做好孕产妇急救中心的工作;
(2)协助项目办(卫生局)做好乡镇人员的培训工作;
(3)在项目办(卫生局)的安排下,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监督工作;
(4)负责指导乡镇(区)卫生院产科建设和助产技术服务,指导县级母婴死亡原因分析、评估,完善干预措施,协助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2)乡级:乡(区)项目工作组(卫生院)职责
1,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将其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村卫生人员的培训;
3.完善例会工作制度,每月在乡镇一级召开一次村医会议,通过月会收集上月的工作数据和信息,布置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和技术培训,并做好例会记录;
4、划片签约,县妇幼保健站与乡镇卫生院划片签约,深入乡镇指导;
5.加强我院产科建设和质量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能力,促进住院分娩,及时组织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运;
6、加强妇幼保健数据管理,掌握育龄妇女数、孕产妇数、高危孕妇数、活产数、住院分娩数和消毒分娩数、孕产妇死亡数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新生儿破伤风和孕产妇保健服务基础数据,按时汇总统计上报县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
(3)村级
1.“住院孕妇村级分娩转运组”由村长、妇女主任、村医、村长助理及村里有影响的人组成,负责动员本村孕妇住院分娩及高危孕妇转运;
2、村卫生室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及相关数据的记录、收集、统计和上报;
3、村医要做好孕产妇建卡、产前检查、产检、高危识别筛查和健康教育工作,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如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并协助转诊;
4、对于确实需要居家分娩的孕妇,要严格按照消毒分娩操作规范进行;
5、及时掌握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做好登记,立即报告乡(区)卫生院防保组。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积极促进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对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出生的婴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有家庭助产士出具的分娩证明,家庭助产士必须持有《助产技术考核合格证》,村委会必须出具证明。县卫生局、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必须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新生婴儿必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方可办理户籍。
(2)项目延续期将实施至本计划书撰写之日。延续期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