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工艺、设备或操作的安全管理
化工企业的工艺安全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处置或搬运的全过程,或与这些活动相关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和工艺变更。它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消除和减少工艺过程危害、减轻事故后果的重要前提。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化工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强化工工艺安全管理,建立化工工艺安全体系,定期开展工艺安全分析,对国内首次拟采用的企业化工生产工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鉴定和论证,确保化工生产工艺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第二,加强化工企业的工艺安全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要求,督促化工企业加强化工工艺安全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工艺安全信息档案。包括工艺安全、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工艺危害,以及工艺系统改造、工厂设计、生产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经验教训等相关信息档案;二是定期开展工艺危害分析。企业应在加工厂建设期间进行工艺危害分析,以识别、评估和控制与工艺系统相关的危害,然后每3年重新确认和更新一次。三是建立和实施培训管理制度。根据员工的岗位特点和技能,制定并实施岗位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工艺安全知识,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四是加强设备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预防性维护程序,对关键工艺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测试和检验;对有风险的工作实施工作许可管理,保留工作票,了解实施情况,以便持续改进。第五,加强企业变革管理。加强对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程序和操作过程的永久或临时变更的计划控制,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第六,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应急响应系统,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三、规范管理新开发的化工生产工艺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和工业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包括原料和中间产品)和化工生产工艺的中试和扩大试验装置,必须进行安全性论证。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的鉴定和安全论证,由企业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由省安监局委托省化工学会组织论证。申请示范(认定)的企业应提交工艺、技术和产品的试验报告或技术可行性报告、工艺技术说明、安全风险分析、专利、标准或查新报告等相关文件和资料。省化学化工学会应组织技术、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论证。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客观公正地向省安监局出具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并保守企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