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防控肺炎期间,如果确实需要在纳税服务场所办理业务,税务机关如何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确需在纳税服务场所办理业务的,主动预约服务,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在征收后期分批错峰办理,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