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7篇精选文章)

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责任书的使用越来越多。责任书是明确责任、针对不同部门的文件。什么样的责任是有效的?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学生安全责任书(7篇精选),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学生安全责任书1为确保学生安全,确保学生正常上课,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自开学起,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未经允许严禁活动。要求寄宿学生进校门。擅自外出(包括晚上放学)发生意外,责任自己承担。

(夏秋季:上午9: 30,放学12:30,下午3: 00,下午6:00;冬天:早上准备9: 30放学12:30,下午准备3:30放学5:30。)

第二,要求所有学生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禁违反校内纪律(如打架、上网),禁止学生外出。如因引诱校外人员造成事故,学校将依据《严重违纪处理条例》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严格请假制度。因工作或生病确需请假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①寄宿生:由班主任和宿舍管理老师签字的请假条;②走读生: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离开学校;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公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四、在课余时间和放学后,要教育学生严禁打架、吵闹、起哄和与校外人员非正常接触,制造事端。

五、禁止学生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六、严禁在校外各种水库、池塘、大井洗澡、溜冰,有问题,后果自负。

七、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教育、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预防触电、溺水等教育,校内校外活动安全教育,各种生活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安全防护免受非法侵害、防诱拐等教育。,从而提高学生预防事故和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自护能力。

八、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学生安全管理,由学生负责。

九、严禁学生在校期间乘坐“三无”等不合格车辆上下学和回家。如果因为上学和坐车回家发生安全事故,他们要负责。

十、禁止学生带火外出;禁止学生带火上山;学生假期、周末等非上课时间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一、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发生意外,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学生安全责任书2为确保在天涯艺术培训中心学习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权利和义务

1,学生自愿参加艺术培训中心的学习。

2.培训中心有义务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培训中心应当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遇有重大事故,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责任。配合培训中心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学员一旦受伤,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处理秩序。

4.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2)事故和责任

1,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列入安全议事日程,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学生上课时间的安全负责。

2.学生在培训中心期间,培训中心有责任保护其不受侵害,并承担责任。

3.培训中心负责处理教学场地设施造成的伤害。

4.对于在培训中心之外的任何地方受伤,培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严禁在训练中心内玩火、用电、用枪及利器。一旦发生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6.因特殊体质、特殊疾病和异常精神状态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7.家长或孩子将社会纠葛带入培训中心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8.对于学员在培训中心规定的离校时间或非常规上课时间自行滞留或自行到达培训中心造成的伤害,培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学生应该准时到校,准时离校。学生因病不能来学校,家长必须向培训中心老师请假。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果他们有事要出去,必须得到老师的同意才能出去,否则一切责任都归学生及其监护人。

10,同学们要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做文明普通市民。

11.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监督工作,学生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培训中心对来回途中的意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责任自签署之日起实施。

为了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必须牢固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优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相结合,让全体师生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现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责任公告如下,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第一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预防工作由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并由校长具体负责,层层落实,形成全员参与、家长认真抓落实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二条:安全管理和预防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和预防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和日常工作。否则,因失职造成事故的,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教学时间严格锁校门,禁止外人自由出入,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学生不允许在上课前离开学校。如遇特殊情况,学生离校时必须有家长在场。否则,学生丢失或被拐卖、被骗,由门卫、值班人员或相关老师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护理规定,并使用好相关的安全设备。

第五条:从小学结束到各分校,必须严格执行学龄前儿童接送卡。凡是不带卡去学校接孩子的,一律不准放行。否则,如果学生被拐卖、被骗或走失,相关老师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不主动办理接送卡,学生放学后的损失由家长负全责。如果家长要求不办理接送卡,必须给学校写一份责任书。

第六条:从家到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高、防盗、防拐、防诈骗、防行走、防猛、防易燃易爆,重点做好交通安全教育。禁止学生翻越围栏或在阳台上骑车、爬树和险高、与学生打架。禁止家长、学生及外来人员携带匕首、三角刀、牛角刀、弹簧刀、西瓜刀、弹子枪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校园。禁止家长驾驶车辆(包括摩托车)进入学校接送孩子。如果出现上述现象,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和保安人员应立即停车。

第七条:校园周边发生打架、盗窃、抢劫、伤害等重大事故,值班人员、巡防员、保安员应及时向学校和花溪派出所(分校也应向村治安联防队报告)报告,并立即制止事态发展。全校教职工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学生应立即向学校或就近的公安值班室报告坏人坏事。

第八条:后勤人员应经常检查校园建筑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紧急情况下向学校报告。同时,仔细检查校园内各种电器设备是否老化。如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以防意外。

第九条:值班教师或各班教师离校前应检查灯光、门窗是否关好。未关好门窗造成的财产损失,将对责任人进行等额处罚。

第十条:每天放学后,老师和家长要提醒学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时,他们要时刻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在马路上奔跑嬉戏”的常识,戴上安全黄帽子。

第十一条:学生上下楼道时,必须按指示牌从左往右走,严禁冲下或冲上。大会解散时,应组织有序上楼。否则,严重后果将追查到直接责任班级的相关老师。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办重大活动时(如春游、秋游、扫墓、参加街头公益劳动等)。),他们必须统一集合,各班老师统一召集学生,统一出发,统一行动。返校时仍会进行集合、点名、统一返校。因教师失职造成的严重事故,由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组织学生乘车到郊区旅游或者举办其他活动时,必须报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举办。否则,主办方将对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规定,学生下午到校时间为1: 50,家长负责管理前一时间,按规定时间返校。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家长承担1: 50前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1: 50入学后,由于各校场地狭窄,禁止学生相互追逐打闹(包括课间休息时间),禁止玩危险玩具游戏,否则责任学生家长对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因玩耍造成的意外伤害,双方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请全体教职员工及家长严格遵守上述制度,确保校园稳定、师生安全、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

学生安全责任书4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学校与家长签订了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对学生在校外的安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对子女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有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并禁止未满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子女进行道德和礼仪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纪律,不打架,不骂人,不爬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班主任将及时通知家长,学校负责依法处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经济损失。

4.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有责任督促学生按照课表按时到校。如果学生因生病或其他事情不能按时到校,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常与孩子交流,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给予引导和帮助。

5.家长和其他监护人应当对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负责,按照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家长应督促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按时到校和放学。不要在路上玩。学生因故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要求家长在孩子上学或放学时接送,以保证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有任何事故,他们将对此负责。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等的客运车辆。,否则发生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8.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在假期内对学生的安全负全责,确保学生的安全。

注:家长一旦与各班、各校签订了本责任书,就要教育好、爱护好自己的学生。如果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学校对学生的不安全事故不承担责任。从签约时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长期有效。)

学生安全责任书5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如下:

一是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和班长是该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和班长的组织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和班长的管理;

2.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和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吃住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室外进食、停留或乘车;不许你去考场,不许你回宿舍。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在宿舍追逐打闹,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上下午晚上都不准出门。如果真的有特殊需要外出,一定要有带队老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要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和学习用品,避免被盗;

尤其是准考证。

7.考生要注意个人健康和个人清洁。如果感到身体不适,一定要及时向班主任和带队老师汇报情况;

8.考生不得购买发霉、变质、腐蚀的食品,以免中毒;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食物。

9.考生不得外出饮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在集体返校后立即回家。他们不允许挨家挨户,不允许聚会,也不允许在河里洗澡。只有得到父母的同意,你才能出去;这是我们学校的末日。

11.家长和同志要在考前对考生进行教育,提醒考生考试时的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服从学校的安排,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他们绝不能有毕业后就不服从管理的想法。他们应该向老师报告一些事情,用文明的方式调解,尊重自己三年,帮助老师和同学。

12.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陪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陪考,应联系班主任,对孩子进行教育。

13.无法统一住宿的学生,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告知班主任自己的住所和联系方式,有事及时联系班主任。

第三,问责制

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和所带班级教师的管理,对擅自行动和无视学校安全纪律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全部负责,学校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机关。

学生安全责任书6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校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仪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的视频,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的急救措施,使其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对子女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并禁止未成年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

4.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纪律,不打架斗殴,不骂人,不爬高爬低,不在危险场所玩耍。学生不遵守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纪情形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学校负责处理事件,并视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负责并督促学生按时上课和参加活动。如果他们有事请假,完了就要请假。如果学生不能请假,他们应该由他们的父母来问。如学生在学校不上课,私自外出购物,在校外就餐等。,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6.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应负责放学后按时接送,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如因学生放学不回家、私自在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等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异常身心状况的学生,应当及时通知学校,并与学校密切配合,确保学生在学校、家中或者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学生每天上学前后的安全。如果学生没有按时回家,家长要及时寻找。

9、课间休息时间,由值周行政部、值周教师、班主任处理学生意外事件。10,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安全保险。

学生安全责任书7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和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与各班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第一监护人,有责任教育孩子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守则》和《小学守则》来规范孩子的言行,从而实现家校教育的结合。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玩危险游戏,不翻越栏杆,不攀爬围栏,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损坏由学生负责。

4.学生之间因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费用。

5.家长应督促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按时到校或回家,不允许在途中玩耍。否则,如果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

6.禁止学生擅自在沟渠、池塘、河流中游泳、洗澡,否则一切事故由学生负责。

7、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用电、用枪和锐器。后果一旦发生,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在校内外遭受不法侵害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11.学生家长应对发生在校外的所有事故负责。

1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