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省聊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

2015山东省聊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省级统一招录人民警察的意见》(人发〔2000〕58号)等有关规定,聊城市各级公安机关现将面临2065438+2005,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含2015山东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法医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5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25周岁(198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品行。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身材良好,外貌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部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知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眼视力在4.8以上。法医学、物证检验与鉴定、信息与通信、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财务会计、外语和小语种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爆炸物处理、警犬技术等岗位。,全部矫正视力5.0以上。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无法报考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少年管教的;

?2.有尚未查明的犯罪嫌疑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

?5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 .直系血亲和对我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国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7.军人;

8.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允许以取得学历为条件报考);

?9.工龄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与应当回避亲属的公务员在同一机关或单位报考招考职位。

?第二,注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指南(附件2),确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5月5日9:00 2015—65438+5月8日06:00。

?查询时间:5月6日9:00 2015—65438+5月9日06:00。

?报名网站:www.lcks.com.cn(聊城人事考试网)

(一)注册的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要求信息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预审前多次登录并填写报考信息的,前一次填写的信息将自动被下一次填写的信息替换。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通过,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等相关文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分。

(2)现场目测和初步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本人于2015年5月5日至5月8日携带《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报名表》一式两份(审核时间为9: 00-17: 00)(附件3,A4纸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加盖省级公安机关户籍专用章页、索引页、个人页)。通过目测和资格初审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和支付。凡未经过目测和资格初审的,不予批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1]48号)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场目测主要包括:视力、色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纵跳、高度触觉是否达标,外貌是否有明显疾病特征,是否有明显疾病特征。

?经审查,发现证明材料中相关信息与网上填报的《公务员录用报名表》内容不一致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目测不合格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5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要在面试前下载打印《公务员录用登记表》和《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支付。通过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5月6日9: 00和20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

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需缴纳笔试费用120元(每科40元)。拟享受相关考试费用减免的农村贫困大学生和城镇居民不缴纳网上费用,按规定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聊城市2015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南》(附件2)。

?(五)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5月26日9: 00至5月30日9:30(2015)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6)裁员计划及其他。对最终报名人数少于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照1: 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报考取消聘用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公安专业职位报名人数和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所有申请人必须参加所有考试,其分数才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使用相同试题,测试内容适当增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申论》试题按工作性质分类:A类试卷用于政府事业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工作职责,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岗位;适用于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外,履行综合管理、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使用C类试卷。《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是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31年5月30日。

?5月3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5月30日14:00-17:00?应用程序(A、B、C)

?5月31上午9:00-10:30上午公共安全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定在我市。请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和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5%、公安基础知识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

?根据就业计划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不足10时为1:3;10人以上(含)为1: 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未达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结果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五天未向用人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谈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当场评判,每个评价要素去掉一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采取考官和考生双抽签的方式。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考试费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质评价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用人部门或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聘用2人及以下的,按照1: 3的比例确定,计划聘用3人及以上的,按照1: 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非竞争性岗位,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试题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评估是一种标准评估。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评估必须由申请人独立完成。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

全市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现场公布。

?七、体检、考察和政审

?(一)体检政审人员的确定。

?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中,按照测试总成绩排名,划分到用人部门或岗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政审人员。用人部门同一就业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人选。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填补。凡无故放弃体检、政审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记入全省公务员诚信档案库。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其中,《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体检时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报考者,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与体检工作人员串通或请他人代替体检、调换、更换化验单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给予其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考察政审

考察和政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结果是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八。就业和就业后待遇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录用的,报省公安厅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的聘用由市公安局提出并报省公安厅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拟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人民警察的试用期从报名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可以正式上岗,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和授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当按照规定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由省公安厅和省林业厅根据有关规定另行部署。培训期满后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次培训。补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九、就业计划和招聘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聘用计划及资格要求见附件1。

?十.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评卷的人员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和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的名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追究责任。对非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的违规行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查处。

全市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聊城市委组织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公务员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说明:

?1.本市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www.lcks.com.cn)和聊城市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上发布。报考人员一定要登录准确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名。

?2.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635-8262251

?市人力社保局:?0635-2189140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5-2188036、2189977。

附:1.2015聊城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2.2065438+2005聊城市公务员考试指南。

3 .聊城公安机关招收人民警察目测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