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有哪些等级?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中国残疾人使用评价标准》对各类残疾人分类如下:
1,视力残疾:分为失明和低视力两类。失明包括原发性失明和继发性失明;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听力残疾分为四级: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四级听力残疾。
3.言语残疾:分为四级: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四级言语残疾。
4.智力残疾:智力残疾分为四级:ⅰ级(重度)、ⅱ级(重度)、ⅲ级(中度)、ⅳ级(轻度)。
5.肢体残疾:有三个等级: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三级(轻度)肢体残疾。
5.精神残疾:精神残疾分为三级:ⅰ级(重度)、ⅱ级(中度)和ⅲ级(轻度)。
6.多重残疾:任何人有两种以上的残疾都是多重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