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东莞?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有自有房产(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自有房产)的,可向自有房产所在地解珍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如果没有自己的房产,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申请。
2.现场审核后,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不能当场审核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
3.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取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如需转移人事关系(档案),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事关系(档案)转移申请。
4.户口迁移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户籍卡和户籍材料到公安局户籍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下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户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籍证明;如果是省内户籍一站式迁移,公安部门会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申请人申请条件接收入户,应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广东省居住证(引进人才需提供企业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不需要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在东莞就业和经商的证明。
(1)聘用员工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员工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东莞登记(用人单位在东莞的登记可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查询和审核);
(2)在东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的工作,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明;
(3)经商的,提供设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代理保险业务员,通过核查其在东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其在东莞从业的依据。
3、选择材料的依据:
(1)迁入自有房产(含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工作镇街道其他直系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和直系亲属证明;
(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加盖单位公章);
(4)迁入解珍新社区的集体户免交此项。
扩展数据
进入东莞的条件:
1,具有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国家注册资格;
3.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我市社会工作岗位聘用的社会工作者;
6.具有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学历,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人才;
7.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中级以上学历教育毕业生;
9.来东莞创业就业且未入籍或定居国(境)外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在东莞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东莞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的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纳税,吸纳从业人员5人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12,合格人才进行表彰奖励。
(1)受到省部级以上(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受到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三)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东莞工作并缴纳一定年限社会养老保险的;
(4)近五年内被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
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东莞市有条件获取人才入户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