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管理系统

招标机构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章程、规章制度、决定和法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关联机构或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关联机构或个人为了小团体或个人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和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鼓励全体员工努力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和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打造一支思想和业务技能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公司将奖励和表彰那些做出突出贡献的人。

第九条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员的辛勤劳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知识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考勤和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反对拖延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耗增收增效。

第十三条为维护公司纪律,凡违反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者,应予追究。

资料扩充:招标代理机构(英文:tending & amp;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公司。其性质不是一级行政机关,而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有多种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注册成立。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不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代表招标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公司。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招标活动,起初主要利用世界贷款进行项目招标。由于一些项目单位对招投标知之甚少,缺乏专门的人才和技能,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招投标的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公司(后改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成立于1984,是中国第一家招标代理机构。随着招标工作的不断发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都成立了专职招标公司,在招标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专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有数百家。这些招标机构有专门的人才和丰富的经验,对于那些有效接触招标、招标项目不多或自身实力不强的项目单位来说,很有吸引力。为充分发挥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需要强调的是,“自主选择”是指招标人在选择代理机构方面有绝对的自主权。不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干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为此,该条款最后一句特别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来源:百度百科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