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培训课时标准

国家职业培训课时标准为:一般不低于120课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以下途径参加继续教育,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参加培训课程、研讨会或进修课程;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其他符合要求的方式。

技能培训期间,每日培训一般为6至8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技能培训每班不超过60人,长期培训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每月安排学员休息2天。

培训时间由企业根据情况安排,可以连续进行,也可以间断进行,但一个班次的培训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分为理论课和实践课。理论课之前,课时不低于40%。

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班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学时主要根据课程讲解内容设置。一般课程时长在20-45分钟不等,主要看课程涉及的重点和讲解的内容,课时长短不一。

新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此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从72学时到80学时不等。北京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参加72小时的继续教育。

新规还要求,继续教育公共科目一般不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接受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参加培训班、研讨会或高级课程;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开展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和访问;接受远程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期间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