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校合作」这个概念是怎么产生的?
在江苏扬州石化公司1996期间,长期从事教育研究的学者张俊杰先生看到每年都有中小学生辍学,非常着急,于是给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写信,并撰文建议国家教委建立新型的工读教育。《工读学校是我国校外青少年的希望》传阅到基础教育司各办公室,回复“备查”。
2001年7月6日赴首尔参加11世界比较教育大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长马克·贝雷、亚太区主任周南昭教授介绍教育援助校外青少年勤工俭学新项目,争取支持。会后,我回到安,与安植物园的秦教授讨论了这个想法。在秦教授的大力支持下,我拟定了一个方案,并广为宣传。2002年,应邀出席北京师范大学“世界比较教育论坛”。在唐山的朋友、刘炳兴和北师大郭博士教授的帮助下,他向全国人大、政协提交了一份关于“通过勤工俭学,在老少边穷地区优先普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提案。
2002年3月28日,张俊杰先生撰文,阐述了高等教育与企业合作的意义:“随着科学技术推动的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当代高等教育成为科学研究和生产发展的智力加速器,必然导致生产企业、教学单位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逐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社会新的生产机制。高等教育教学直接为生产和科研服务,在生产和科研实践中组织教学。高等教育可以支持企业进行科研攻关和技术改造,与社会签订科研合同,或者自主成立公司进行技术咨询和科研开发。很清楚,这种高等教育的新机制,是新时代的高水平工读学校。必然造就成千上万具有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人才,他们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2003年,应华侨教育基金会会长梁淦的邀请,他与海内外友人探讨了新型的工读教育,并广泛讨论了试点推进一年的困难和解决办法。在海内外朋友的共同努力下,志愿者周、、龚育新、张春普积极联系,先后与河北定县艳阳初乡村学院、安康市对外旅游学校、广州潮汕职业学院、山东烟台工商管理学院洽谈开展新的勤工俭学试点项目。
在虹桥论坛的讨论中,2003年5月25日,张俊杰先生回答了肖扬先生的问题,写了一篇文章《关于新型工读学校的可行性问答》。文章首先表示“这些地区地广人稀,失学生和贫困生分布广泛,不可能就地建学校,发展经济条件差。实现自主学习有多容易?正是从这些情况出发,我们提出了新的工读学校改革方案,实行‘每学年三学期,每学期四个月’的新学制。学生每学年分班在校学习两个学期,校内外参加生产一个学期。这样,新的工读学校就打破了贫困地区的地域限制,可以选择一个交通便利、资源丰富、靠近市区的地方聚集附近甚至偏远地区的学生和贫困学生,组织他们‘工学结合,资助学业’,培养他们‘互助合作’和‘自理、自立、自主’的现代意识。
在理论和实践的探讨过程中获取知识,在西部农村地区组织新型工读学校,是边远农村和山区新型工读学校产生和发展的最大障碍,因为学校没有权力设立校办工厂,附近也没有可以接受工读的企业。针对长期的结构性政策造成的东西部、农村和城市、农业和工业的巨大差距,等了一辈子的朋友提出了跨区域合作半工半读的建议。台湾省友、台中师范大学黄家声教授介绍了台湾省平民教育行之有效的“建班”模式。所以我写了一篇文章《建议政府倡导:打造新型农民脱贫“教学班”,普及职业教育》。在农村职业教育严重滑坡的情况下,如果实行1学年三个学期轮流学习生产的制度,城乡学校可以远距离与企业对接,让“教学班”成为农村家庭贫困孩子“买得起”的学校。这是我们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首要基础工程,是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迫切需要,应该是我们政府的头等大事。我恳切地向政府呼吁,促进城乡校企合作,打造新型的“教学班”,普及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是当务之急。2004-2005年,他先后到陕南、新疆寻找工读学校新的合作机会,先后到汉中、南郑宣传勤工俭学理念,并向教育部门提交了支持创办工读学校的申报。
上网搜索,最早使用“校企合作”一词是2004-4-13-2004-4-20,在“社会进步研究中心”论坛的讨论中,【伊利】说:
“如果大家形成一种* * *知识,在各种论坛上讨论,来证明企业和学校合作的必要性、可能性和优越性,必然会产生巨大的舆论力量和氛围,从而推动两会重视和政府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随着世界进入学习型社会,企业需要的不是自己办学,而是与其建立合作互惠的关系。国企分离办学误以为不需要教育,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的衰落似乎与企业无关,政府视而不见,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台湾省“建教合作班”的长期实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校企合作的现实性和可行性。2004年6月5日,张老师写了第一篇关于校企合作的文章《现代化之路:校企合作的成功实验!”希望推动校企合作试点。
校企合作和校企合作是同一概念不同场景的叫法,本质含义和适用范围相同。一般来说,学校提出与企业合作,多用校企合作的题目;企业提出与学校合作的标题,更多使用的是企业与学校的合作。
江苏石油教育基地张俊杰先生于2004年9月24日致函国务院。我们恳请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从三个代表的理论出发,尽快考虑我们的建议,并制定政策和措施,鼓励各行各业的扶贫助教,这样将非常感谢国内外的奉献青年有一个国家的道路!2005年6月28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提出“建立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制度”,“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
教育部发文给各地学校积极响应。山东省校企合作率先起步,高校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校企合作如雨后春笋。2010年4月,俄罗斯颁布了联邦政府第2005号法令。218,宣布设立“校企合作”专项(全称:“公开招标选择单位实施高新技术生产综合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高校与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协调合作。
综上所述,校企合作的概念和定义简述如下:
2002-2004年讨论了校企合作的概念,以普及中国西部的农村职业教育。针对东西部、城乡、工农业的结构性差距,为推进新型工读教育帮助失学青少年试点,引入台湾省平民教育建设教学班(建设与教育合作)模式。建议政府推动校企合作办学,相互支持,相互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对职业教育的讨论中,首次使用了“校企合作”这个新名词,一个新的职业教育概念逐渐形成。
为此,校企合作的定义是:通过学校与企业优势互补办学或开发项目,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工学结合自主学习,走产学研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