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举升机应标明起重量,严禁超载运行。吊篮提升后,禁止任何人在吊篮下停留。给料人员应远离提升机,其他层面人员不得探入井道。严禁在吊篮内上下乘坐。
2、吊篮升降必须有统一的指挥信号(旗、笛、铃等。),以便指挥信号准确。如果信号不清楚,司机可以拒绝工作。
3、严格控制起吊材料的长度,不得超过吊篮的长度。如超过长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将材料捆扎垫实。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栏,零散材料应装入溶解气候中进行吊运。
4.启闭机首次使用前,应按设计文件和使用说明书进行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过载试验和安全装置可靠性试验。在某些情况下,应再次进行测试之外的其他测试。提升机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
5、工作结束或暂停作业后,吊篮必须落地。
6、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操作。
7、操作前,必须检查所有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各分部电气设备绝缘应符合要求。周围轨道无杂物。检查机械各部分加润滑油,制动装置灵敏有效。手术前。
8、在工作中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看清周围环境,按警铃发出信号后方可提升,在提升过程中,发现有异常声音应立即停车,吊篮落地前必须进行检查。
9、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锁好栏杆锁后方可离开。
物料提升机配有断绳保护安全装置、停车安全装置、缓冲装置、上下高度及限位器、防松绳装置等安全装置。设计是否符合GB/T10054?2005施工电梯,GB10055?2007年《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山东DBJ14?01502002《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并获得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安全装置型式试验证书和山东省建筑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