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不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信息收集不到,继续教育不好怎么办?

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脱产会计培训。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的测算标准如下: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脱产会计培训、远程网络会计培训的,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每课时1学分。

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全日制会计培训和远程网络会计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考核,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全日制会计培训和远程网络会计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考核,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首席会计师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1学分/学时。

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项目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考核,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参加省级财政厅、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考核,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参加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

扩展数据: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如下:

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获得不少于24个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获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告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登记继续教育事项。

西宁财经信息网-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