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
处理市局的日常事务;起草和审核相关文件、报告和重要会议材料;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文电处理、文件归档、综合调研、信访、保密、外事、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税务宣传;负责政府资金管理、政府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和车辆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工作规范的管理和考核。
2.人事教育组
负责本系统的组织编制、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核、培养、选拔;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临时员工的管理。
3.监督办公室
负责全面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税务监察,以及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受理对全体员工的举报、投诉和申诉;参与本局干部考察、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追究全局人员执法过错责任,协助上级查处本局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干部作风建设。
4.思想政治工作科
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地税文化建设;组织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工作。
5、税务管理科
负责全系统营业税、烟草税收征管和房产税整合的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建筑、货运行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负责减免税审批(申报)程序及后续管理。
6.税务管理二科
负责全系统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管理;负责减免税审批(申报)程序及后续管理。
7、税收管理三科
负责管理全系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负责减免税审批(申报)程序及后续管理。
8.收藏管理科
负责监督《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的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征管制度和措施;负责指导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地方税务发票管理、税控装置实施管理和征管范围界定;负责指导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建设和纳税服务;负责延期纳税的审批或审核;负责或指导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认定和管理。
9.规划财务组
负责本系统税收计划的编制、管理和整合;负责本系统地方税收票证的管理、使用和检查;负责本系统地方税收资金的核算和管理;负责本系统基建、资产和政府采购的管理。
10,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系统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综合税收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系统的税收执法检查;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系统法制教育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
11,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和税收执法等专项审计。接受市局人事处的委托,组织实施本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参与本局政府采购事项的审计和监督。
12,收费管理科
负责收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政策解读;负责减免收费的审批(转)手续和跟踪管理。
13,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负责全市电子产品的评选;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软件开发、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
14,物流中心
负责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等后勤服务。
15,机关党委
负责基层作风和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管好用好党务经费,组织党员活动;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要求和条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锻炼以及发展新党员工作。
16,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地方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报名初审、业务培训和年检;负责税务代理的初步审批;监督检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
17,政府工会
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贫困干部职工家庭的供养和慰问。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组织会员活动。1,省税务征收分局
负责本地市区范围内省级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及其他地方各种税费的征收管理;负责省属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本市范围内省级地方税收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检验局
负责本系统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专项检查;负责受理和查处地方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组织或配合公安、检察、法律等部门打击偷税、抗税、骗税行为。负责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涉外税收征收分局
负责本市区范围内涉外纳税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本市区范围内涉外纳税人地方税收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